长沙县“多测合一”改革再升级,一大波红利分享给广大企业

  今年7月31日起,长沙县为纵深推进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等五部门《关于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测绘事项的通知》(湘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在工程建设竣工验收阶段测绘事项实行“多测合一”的基础上,将实施范围升级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等前三个建设阶段,已实现全流程“多测合一”。为进一步精简办事流程,优化服务质量,实现高效监管,历经两个月,建设升级的长沙县“多测合一”政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2.0版)于2021年9月17日正式上线,增设测绘服务中介名录库专项。

《长沙县多测合一系统测绘单位操作视频》

  为方便广大测绘服务机构、建设单位深入理解省市县“多测合一”改革相关政策和熟练掌握长沙县“多测合一”政务平台使用方法,确保发挥最大社会效益,现将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并将平台操作方法公布如下。

  一、改革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按照“打破行业垄断、提升服务效率”的思路,建立统一平台、统一监管、统一服务标准等审批服务体系,在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涉及的测绘事项全面推行“多测合一”,简化审批流程,实现测绘成果共享互认,避免重复测绘,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二、工作目标

  目前,长沙县通过一个名录库、一个平台、一套标准、一套评价机制建设,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项目建设单位一次性委托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中一家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经备案后推送至行政审批部门,实现“一次委托、综合测绘、成果共享”。

  三、主要政策解读

  (一)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是指哪些?

  “工程建设项目”是指长沙县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重大工程。

  (二)目前长沙县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施行哪些阶段?涉及哪些测绘事项?

  长沙县于2021年1月1日在竣工验收阶段实施“多测合一”,自7月31日起,将实施范围扩展至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阶段,实现全流程“多测合一”。

  涉及测绘事项: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选址测绘、土地勘测定界、地籍调查、拨地测量。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现状地形图测绘、规划放线。

  施工许可阶段:房产面积预测算、规划验线。

  竣工验收阶段:规划条件核实、土地核验测量(含绿化测量、人防测量等)、地籍测绘、地下综合管线竣工测量、房产实测绘。

  (三)“多测合一”执行的技术标准是哪些?

  “多测合一”测绘成果平面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执行《湖南省建筑工程竣工测量和建筑面积计算技术规程》《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定(试行)》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并符合行政审批相关法律法规。

  四、建设单位注意事项:

  (一)建设单位如何委托测绘事项?

  建设单位可登录长沙县多测合一政务服务平台,查看在长沙县备案的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名录,择优选择一家签订《长沙县多测合一技术服务合同》,由测绘单位负责完成所涉及的所有测绘事项。即建设单位只需负责签订合同即可,其他工作如合同备案、成果备案、成果共享等均由备案单位和测绘服务机构完成。

  温馨提示:根据部省级“多测合一”改革的要求,相同阶段的测量事项原则上只能由一家测绘公司完成。请建设单位注意,合同内容务必涵盖该阶段的所有测绘事项。

  (二)整个测绘环节,建设单位需要办理哪些事项?

  1、与意向测绘单位签订业务合同;

  2、根据各阶段项目要求,向测绘单位提供业务办理所需的必要资料;

  3、待测绘成果完成备案后,领取测绘报告。

  (三)“多测合一”工作将给建设单位带来哪些便利?

  1、工程建设项目在审批过程,涉及到土地、规划、房产等多项测绘业务,以往需要分别联系不同的测绘单位提供测绘服务,给建设单位带来很大的不便。全面实施“多测合一”后,建设单位只需自主选择一家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即可完成所有项目实施涉及的测绘服务,真正实现了从“多头跑”到“跑一头”的转变,给建设单位节省了大量的费用和时间。

  2、县域内所有测绘项目进入长沙县“多测合一”平台统一管理,建设单位登陆政务服务平台即可实现在线动态查询,随时了解项目进展。

  3、测绘成果共认共享,经备案的测绘成果通过政务管理平台一键推送至行政审批部门,最大程度上减少了建设单位来回跑路及重复提交测绘成果资料。

  4、通过市场竞争的服务模式及评价体制的建设,助推了各测绘服务机构大力提升服务水平及办事效率,同时,测绘成果的综合利用,又进一步缩减了测绘成本的支出,这种“剪刀差”使建设单位获得更多“多测合一”改革的红利。

  五、测绘单位注意事项:

  (一)怎样入驻长沙县“多测合一”测绘服务中介名录库?

  长沙县“多测合一”中介服务库已正式建立,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测绘服务机构,可登陆长沙县“多测合一”政务平台申请入驻,按要求录入企业信息,并提交上传资料。待审核通过后,提示入驻成功,可获得办理业务权限。

  1、测绘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同时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含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测量及地下管线测量)和不动产测绘(含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资质证书。

  (2)近3年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合格,无违法违规和不良信用记录。

  2、测绘服务机构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测绘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4)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及人员花名册;

  (5)从业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6)信用证明;

  (7)承诺书;

  (8)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明。

  (二)测绘单位怎样进行合同备案和成果备案?

  为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实现业务量动态管理,平台2.0版在1.0版的基础上,将办理流程由四步操作缩减为只需合同备案、成果备案两步。

  1、测绘合同备案:

  测绘单位在接受委托后,登录长沙县“多测合一”政务服务平台可申请测绘合同备案。在信息栏录入建设单位、测绘单位基本信息,项目信息,所涉及的测绘类型、楼栋信息,取费项目及价格信息,并上传合同扫描件。待合同备案审核通过后,即可申请测绘成果备案。

  (注:多测合一平台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申请服务,测绘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经审核后进行分发。)

  2、测绘成果备案:

  (1)测绘任务完成后,测绘服务机构可通过长沙县“多测合一”平台申请测绘成果备案,选择相应的备案合同,关联合同备案数据,依据当前完成的任务情况选择本次成果备案的测绘类型及楼栋(该数据依次在项目管理数据库内同步核减),并上传该阶段所需的收件资料。

  (2)平台2.0版根据测绘类型自动生成成果备案卷宗,测绘服务机构在新的卷宗内按照数据格式要求,依目录上传测绘成果。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备案机关予以备案,同步将测绘成果推送至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提示测绘服务机构该事项办结。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即时退回测绘服务机构重新办理。

  (文字整理/刘苏洲 马婵娟 李生辉)

【作者:刘苏洲 马婵娟 李生辉】 【编辑:刘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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