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任前法律考试

  星沙时报12月17日讯(记者 宋彬彬)12月17日,长沙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即将提请县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依法任命的人大、政府和监委相关负责人进行任职前法律考试,旨在增强县人大常委会拟任命人员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的意识,督促拟任人员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依法办事的能力。长沙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虔,副主任陈卫球,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拟任人选刘广,县政协副主席、商务局局长拟任人选陈洁参加。

考试现场。宋彬彬 摄

  周虔指出,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法定程序,也是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径。根据《长沙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拟任人选未通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暂缓任命。

  周虔要求,要强化人大意识,与人大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推进长沙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自觉接受监督,把工作切实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接受人大对政府工作的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按规定参加人大相关会议,主动回应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热点难点;对人大代表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整改,确保落实见效。要密切工作联系,与人大保持良好沟通,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探索建立县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联席会议制度,畅通信息,不断增强工作合力。


【作者:宋彬彬】 【编辑:黄珂岚】
星沙时报,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时报网友
登录后发表评论

星沙时报数字报

热点新闻

回顶部 到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