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法律巡视”,守护一江碧水

  星沙时报9月22日讯(记者 宋彬彬)9月22日,长沙县人大常委会召开《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座谈会。县委常委、副县长彭正球,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曹伟兴参加。

  会上,县环委办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汇报了长沙县贯彻实施《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情况,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卫健局、行政执法局、水业控股集团等单位,对照职能职责,汇报了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县人大执法检查组成员结合会前现场执法检查所见所闻及所思所想,就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对与会单位进行问询,并进行深入交流。

  曹伟兴指出,执法检查是人大的法定监督方式,被称为是“法律巡视”,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人大开展执法检查的重大意义;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全面担负起水污染防治的法定职责;要加强跟踪监督,支持和促进有关问题整改落实。

  彭正球强调,一是要统筹谋划好。对于水污染防治工作,上级有要求,百姓有需求,要在有限财力、有限资源内把现有的涉水设施作用发挥好、利用好,在规划建设方面把涉水项目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二是要坚定守护好。不能因为短时间经济下行,出现污染反弹、水质变劣、空气变差等问题,要把管理措施、技术措施提上来,把专家团队的优势发挥出来,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三是要坚决落实好。相关部门、各镇街要对照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做好相关工作,从思想上动员,宣传上造势,管理上加强,持之以恒,常态化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不出现反弹。


【作者:宋彬彬】 【编辑:刘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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