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地东方芯府楼盘虚假宣传公摊面积

  网友唐**反馈: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要投诉盛地东方芯府楼盘虚假宣传公摊面积等问题:

  (1)我以爷爷唐国付的名字买了盛地东方芯府的楼盘2#栋1903户型,在签订合同之前售楼部说公摊面积只有14%,但在网签后,签合同时,合同上面写的公摊面积确是21%,而售楼部的解释:把阳台赠送面积算进去(看房时也没这么说,我们发现合同问题后,才这么解释的),公摊面积就是14%。未封闭阳台只能算一半面积,这是规范规定的,跟公摊没任何关系,再说签合同是21%,为什么宣传14%,这是明显的虚假宣传(我有录音微信证据)。

  (2)合同其它问题有:宣传说铝合金窗是采用平开窗,但合同未明确,阳台赠送一半面积,合同也没有明确,外墙保温形式及保温材料,也没有说明。

  (3)合同内容注明该楼盘进行了抵押,然后售楼部工作人员说,现在已经撤销抵押了,后对合同进行修改为没有抵押,但又拿不出撤销抵押的文件,我无法相信他们的说法。

  因此,发现这么多问题,签合同当日,我们拒绝了签字,我们要求是对公摊面积按14%进行算,补偿差额面积的费用给我们,对该明确的内容进行明确。要不全款退房及银行存款利息,退出网签,退房后,不能影响我爷爷购房资格。

  我们提出退房申请,但开发商说退不了,我想问的是,合同都没签订,怎么退不了,如果政策规定退不了,那就进行差额面积费用补偿。

  望相关部门领导为我们做主,所有存款都发在买这套房上面。感谢!


  回复信息:

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您来信反映的盛地东方芯府虚假宣传问题回复如下:

  2020年6月2日,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当事人湖南君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方芯府楼盘),法人易**,经营地址:湖南省长沙县湘龙街道湘龙路29号盛地尊域1栋2603号;

  2、经调查投诉人投诉情况“说公摊面积14%而签合同时为21%”,该公司工作人员告知每套房屋在公示处都有具体面积介绍,购房者都可以看到,这也是看房必要步骤,投诉人夫妻都看了(有照片复印件);

  3、经执法人员调查当事人公司无虚假宣传现象,投诉人对购房有其他异议,按有关法律可向住建部门投诉。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您还有疑问请与我局黄花市监所方毅强联系,电话13975861756。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4日

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您来信反映的盛地东方芯府虚假宣传问题回复如下:

  1、 经执法人员调查,当事人公司无虚假宣传现象。

  2、 依据《市场监督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过执法人员调解,因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终止调解。建议司法维权。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您还有疑问请与我局黄花所方毅强联系,电话13975861756。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2日

【作者:】 【编辑:刘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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