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反映华远海蓝郡小区物业费偏高

  网友留言:

  华远海蓝郡小区物业费2.7元/㎡,是否经过物价局审批?


  单位回复:

  长沙县发改局: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17】4号)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小区、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普通商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该公司于12月3日到我局进行物业服务收费备案申请,我局根据相关程序正在审理中。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留言的回复,如果您有其他的意见或建议。可直接与我单位联系:84012509。

【作者:】 【编辑:王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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