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图省事就地焚烧垃圾,公司管理不到位被罚2万

  长沙县融媒体12月20日讯(记者 盛磊 通讯员 曹芬芳)日前,长沙县行政执法春华分局接群众举报,称春华镇某机械铸造有限公司内正在焚烧垃圾,产生明火白烟,污染环境。

图为执法现场。均为县行政执法局供图

  该局立即安排执法队员赴现场调查。焚烧垃圾的当事人姓陈,系该公司员工,当天他清理公司废砂池内的垃圾时,随手点燃了池内的编织袋、塑料桶、木架等垃圾。由于焚烧现场靠近春华集镇,周边有多户居民和多间厂房,居民担心有火灾隐患,及时向执法部门投诉。

  现场督促当事人扑灭火源后,执法队员要求当事人陈某及公司负责人来该局接受询问调查。经询问得知,该公司与镇上的环卫公司签订了垃圾拖运协议,环卫工人会定期上门拖走生活垃圾,公司员工每天会将生活垃圾集中清理堆放至门口的垃圾池内。

  然而,当天陈某为图省事,未将垃圾堆放至垃圾池内,而是找个废砂池就地焚烧,因焚烧的垃圾多为塑料制品,燃烧过程中产生了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队员依法立案,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万元。

  事后,执法队员还对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法律法规教育宣传,督促其按照蓝天保卫战的要求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加强员工培训和管理。

【作者:盛磊 】 【编辑:王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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