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堆放砂石原料,公司被顶格处罚10万元

  长沙县融媒体12月21日讯(记者 盛磊 通讯员 陈威)严格控制扬尘是做好大气污染防控的重要手段。无论处于生产还是停产的状态下,有煤炭、石灰、水泥、砂土等物料贮存的企事业单位应尤其重视扬尘防控工作,减少扬尘排放,降低对环境的影响。然而,长沙县行政执法黄兴分局执法队员检查发现,辖区某路面材料有效公司内的砂石原料露天堆放,依法立案查处。

图为执法现场。县行政执法局供图

  该公司主要从事沥青生产,厂内搭建了四个连体钢架棚用于存放砂石原材料。因近期订单较多,公司多采购了一些砂石,但料仓已满,存放不下,公司员工便将砂石原材料堆放在厂内空坪上。

  执法队员注意到,露天堆放在空坪上的砂石原材料未采取密闭措施、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和未采取有效覆盖防治扬尘污染,“当下正值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对于这类行为将从重处罚。”

  该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队员依法立案,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给予10万元顶格处罚。

  事后,该公司负责人态度较好,积极配合整改,主动采购防尘网进行覆盖。执法队员提醒,公司采购原材料要适量,不超出料仓储存能力,且在厂区内采取洒水等有效降尘措施。


【作者:盛磊】 【编辑:王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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