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未检疫,经营者和承运人双双被罚

  星沙时报6月20日讯(记者 陈妙琼 通讯员 曹芬芳)为积极应对非洲猪瘟疫情防控,长沙县行政执法春华分局加大对过往生猪运输车辆执法检查力度,近日查处一辆非法经营、运输未检疫生猪案。

  6月13号上午,春华分局执法人员巡查中发现一辆牌照为湘A2J**J的货车运输着一车生猪,执法人员依法拦停进行检查,经营者王某新和承运人王某均不能现场出示该车生猪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执法人员立即依法查处并联系春华镇动物防疫申报点检疫人员对该车生猪进行补检,经补检合格。

图为执法现场。供图

  经查,该车生猪共有十头,是王某新从春华镇龙王庙村建设组农户家花19600元收购来的,并给以200元的价格承包给王某进行运输,该车生猪未申请检疫,准备将生猪直接运到红星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王某新、承运人王某分别因涉嫌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被双双立案调查。

  据执法人员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条款,将对经营者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对货主以外的承运人处运输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加强生猪运输监管是非洲猪瘟防控关键环节。在此,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提醒和告知广大生猪经营者,在收购生猪时,一定要购买经过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的生猪,运输生猪时要确认启运的生猪经过检疫并随附检疫合格证,违法运输生猪不仅要受到行政处罚,造成重大动物疫病传染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陈妙琼】 【编辑:刘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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