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土车驶出工地不“净身”,罚款让你长记性

  星沙时报8月20日讯(记者 陈妙琼 通讯员 黎玉元)近日,长沙县行政执法黄兴分局执法人员巡逻至长沙县黄兴镇劳动东路与东六路交汇处路段时,发现一辆牌照为湘AZ6802的重型自卸货车在此运输渣土,该车车轮包裹了一层泥土,在路面上划出几条长长的泥线,对公路造成了污染。

  执法人员当即上前出示执法证件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初步询问得知:驾驶员受长沙县杰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安排,驾驶牌照为湘AZ6802的重型自卸货车在此运输渣土,因驶出东六路工地时未对车辆进行清洗,车轮带泥造成劳动东路路面污染。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计算,路面污染面积约为70平方米。执法人员当即指出其违法行为,并要求该公司委派专人前来我局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该渣土运输公司安排驾驶员驾驶渣土车污染公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污染公路....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当事人长沙县杰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作者:陈妙琼】 【编辑:刘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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