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缺陷消费品召回专题培训班在长沙县开班

  星沙时报10月13日讯(记者 杨源)10月13日上午,长沙市缺陷消费品召回专题培训班在长沙县开班。全市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质量科科长;全市电线电缆、汽车生产(零部件)、儿童用品、家具、食品相关产品等行业生产企业质量负责人参加培训。

  开展缺陷消费品召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生产者应尽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也是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维护企业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培训班邀请了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分别就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及相关法规、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指南等为全体学员作专题讲座。

  据介绍,举办此次培训班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深入剖析当前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对标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梳理明晰召回技术管理要求,特别是对照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近年来,长沙县坚持以质量提升为中心、以品牌建设为抓手,大力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严格开展行政执法监管,质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后续,还将通过强化标准示范引领、加强质量基础工作建设、加大精品品牌工程推广、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加大质量工作宣传力度等方式,切实推动质量强县建设。

  什么是消费品?什么是缺陷?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消费品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的产品;缺陷是指因设计、制造、警示等原因,致使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消费品中普遍存在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一方面,产品进入流通领域之后,如果发现存在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安全的缺陷,企业有责任在政府监督下召回流通中的缺陷产品,以避免危害发生;另一方面,许多大品牌大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都有召回批次产品的案例,这体现了公司本着对消费者负责、长远发展的经营理念。

  消费者购买到缺陷商品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消费者在获知缺陷消费品召回信息后,应尽快按消费品召回新闻稿或消费品召回公告公布的生产者联系方式和方法采取措施,以消除安全隐患,保护自己、他人和公众的安全。由于种种原因,消费者可能没有及时能够获取到生产者发布的召回信息,但只要在召回范围内,消费者均可联系生产者进行召回,生产者依然有义务按照公布的召回措施消除缺陷消费品的缺陷。如果生产者拒绝,消费者可以向主管部门反映。

【作者:杨源】 【编辑:王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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