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拜上坟引发山火,被罚2000元

  长沙县融媒体4月24日讯(通讯员 缪语香 记者 陈妙琼)近日,长沙县行政执法黄花分局接到森林防火办的举报,称在长沙县黄花镇东塘村铁路塘组李红家北侧100米处山上出现火灾,接到举报后,黄花分局执法队员立即赶到起火地点,经查系当事人王某在该处祭拜时因烧纸钱引发山火,王某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并同家人一起将火扑灭。经过专业部门的初步测量,过火面积约为300立方米,改山林为祖上所有,无立木,也未造成其他财产人员损失。

执法现场。行政执法局供图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处两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当事人积极参与灭火,同时林地过火面积较小,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处于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一开始,当事人对罚款2000表示不理解,经过执法队员多次做工作后,表示理解支持,并积极配合办案。

【作者:缪语香 陈妙琼】 【编辑:王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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