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好法规条例 争做模范党员

星沙时报8月13日讯(通讯员 王斯民 记者 杨源)“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8月10日,安沙镇谭坊村第三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了“学好法规条例,争做模范党员”的主题党日活动,27名党员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党支部书记易胜文同志结合近几年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要求,对照新旧《条例》变化内容逐一进行了学习,重点学了了“代表的产生”“委员会的产生”和“选举的实施”三个章节。党员们认真听课,并做好学习笔记,还有党员积极发言、畅谈感想。

  “基层选举是一件神圣的事,我觉得《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出台非常及时,进一步规范了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我们党员特别是组织工作者要认真领会精神,精通业务,牢记每一步程序和每一个标准,为今后的选举做好准备。”老党员范仲谋表示。

【作者:杨源】 【编辑:党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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