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不退购房款市民很无助 长沙县住建局协调解决

  星沙时报12月24日讯(记者 熊冰俏 通讯员 蒋有为)“这可是我下半辈子的救命钱,如果没有你们帮我协调,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12月24日,昆明市民赵女士激动地向长沙县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赵女士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她通过某房产中介公司提供的房屋销售信息,决定在碧桂园星荟开发商购买一套公寓房。在了解该房产相关信息后,并选择按揭购买,并签订了房屋卖买合同,赵女士向开发商支付了定金和首付款15万余元,剩余房款15万元通过银行贷款按揭,后来因其个人原因,无法通过银行贷款,考虑到自身家庭实际情况,只能放弃购买住房,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定金和首付款费用。由于开发商拒绝退款,赵女士只能向长沙县住建局请求协调处理。

图为长沙县住建局工作人员耐心倾听赵女士的诉求。熊冰俏 摄

  长沙县住建局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赵女士,耐心倾听了她的诉求。了解到购房款是赵女士与前夫离婚所得,现租住在农村房屋中,因为需要负担小孩的学费,自己身体也不太好,家庭情况十分困难。而开发商在未查实消费者的有关个人情况下,无法通过银行贷款,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当按合同约定与购房人积极协商解决。

  随后,长沙县住建局工作人员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向开发商说明该问题,并告知购房人家庭的实际情况后,开发商最终同意退还已支付的全部定金和首付款,该购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我们将继续积极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权益,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积极贡献。”长沙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作者:熊冰俏】 【编辑:党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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