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朋友关心的问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来回答

  星沙时报1月16日讯(记者 熊冰俏 通讯员 李晶)眼看着年关将至,农民工的工资问题成了长沙县住建局关心的头等大事。日前,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第724号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长沙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特此梳理了有关问题及条例,帮助广大农民工朋友了解如何保障自己的工资支付问题。

  《条例》中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果建设项目是分包转包,由于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切勿口头约定工资支付标准和方式: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分包单位编制的工资支付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向分包单位提供代发工资凭证。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用人单位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能用实物或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工资;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照月、周、日、小时为周期支付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由双方依法约定;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用人单位一时难以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或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动用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用人单位拖欠的农民部分工资或者基本生活费;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投资资金不到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责令限期足额拨付所拖欠的资金。

  除了以上问题,长沙县住建局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们,必须提高法律意识,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才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

  据了解,长沙县住建局联合长沙县人社局出台《长沙县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方案》,从源头抓起,完善机制。多次与相关责任单位开展联合检查,将实名制工作纳入质安大检查重要项,要求各在建项目在湖南省实名制平台录入农民工信息并在实名制通道安装人脸识别设备直接与省平台对接;同时在项目报建环节即开展推广工作,对新报建的项目进行政策宣讲,告知实名制工作要求并指导项目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

  与此同时,相关负责人主动服务,组织建筑企业和在建项目相关负责人湖南省实名制管理平台操作培训,加快推进。对各单位、项目提出的问题予以现场解答;为让企业和农民工少跑路,主动联系银行制作开户流程、资料清单,要求银行去公司和项目对农民工进行现场开户;对项目督查期间,邀请银行人员一同前往,极大地提高了各方的满意度。

  相关负责人也在第一时间组织召开推进会,要求各单位及项目按省、市主管部门要求,高度重视,明确目标,强化工作措施,把握好时间节点,严格管理,高效执行;对未按工作要求落实项目,分批次约谈;对仍存在未落实实名制管理相关工作的项目及项目负责人加大问责,下发不良行为告知书,报省、市主管部门平台曝光。

  据统计,全年累计下达整改单70余份,不良行为告知书5份。截止至2019年12月,长沙县累计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196家,民工工资开卡22906张。建筑工人实名制覆盖率100%。

【作者:熊冰俏】 【编辑:刘果林】
星沙时报,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时报网友
登录后发表评论

星沙时报数字报

热点新闻

回顶部 到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