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长沙县15个自然资源所正式成立
日前,记者从县自然资源局获悉,随着全县自然资源系统机构改革进一步推进,县自然资源局对原国土资源所、林业站完成整合,设立15个基层自然资源所。
自然资源所职能
基层自然资源所(林业站),为县自然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 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调查、统计和监测等工作;
● 负责农村宅基地规划选址、农用地转用、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收集和申报;
● 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的安全生产巡查;
● 负责森林资源、地籍变更外业调查、核实;
● 组织指导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的监测工作;
● 组织指导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和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 参与编制和实施自然资源空间总体规划;
● 协助做好自然资源的国土绿化、有害生物防治、批后监管(项目验收)、技术推广、案件查处等工作。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一届15位自然资源所所长人选已全部依规确定
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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