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长沙县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社会救助领域、殡葬领域和养老服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现具体公告如下:
即日起。
(一)社会救助领域“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
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对象审核认定过程中工作人员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救助对象违规享受救助待遇、应退未退等问题;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虚报套取、错发漏发和截留滞留补贴资金等问题。对有关问题线索将依法依规进行核查处理、及时答复。
(二)殡葬领域乱收费等问题
殡葬服务机构巧立名目违规收费、强制捆绑收费并限制丧属自带合法用品、管理人员违法乱纪及服务机构人员借机刁难群众索贿、公墓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及未经批准非法建设或扩建,以及其他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养老服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等问题
养老机构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奖补资金、津补贴发放管理不规范、不透明,资金被截留、挪用、侵占,以及公办养老机构财务管理混乱、虚报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老年人福利补贴管理使用方面高龄津贴发放不精准、不及时;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权益方面存在欺老虐老、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以及民办养老机构补贴发放中的腐败问题。
(一)提倡实名举报。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核实和反馈处理结果。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实事求是。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0731-84037382(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邮箱地址:cs84012392@163.com
邮寄、来访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598号县民政局215办公室,邮编41010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长沙县民政局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对有关问题线索将依法依规进行核查处理、及时答复。
长沙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