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招聘”套路多 ​“以租代购”需谨慎

“高薪招聘”套路多

“以租代购”需谨慎

近期货运“以租代购”纠纷频发,相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星沙时报11月25日讯(记者 谭晓波)“零首付”购车、“以租代购”,还可月入过万,看到这类招聘是否让你心动?11月25日,记者从长沙县交通运输局获悉,最近长沙县不少货运司机在“高薪招聘”“以租代购”等噱头吸引下,不仅被骗高额贷款购车(或租车),结果根本就没有贷款购车前承诺的高额收入,业务萧条,贷款难还,多次协商退租无果,苦不堪言。

“高薪招聘”变陷阱,“以租代购”退出难

“本以为找到了一份离家近又收入高的好工作,没想到钱没赚到还背了十几万贷款!”11月25日,提起自己当初轻率选择“以租代购”模式,肖先生后悔不已。

原来,今年5月肖先生通过某网站看到一则高薪招聘货车司机的广告,前往应聘时被公司工作人员告知:一是门槛低,公司可以帮忙“以租代购”提供货运车辆。二是公司自己有丰富的货运资源,单量充足,能保证司机在每月还完贷款后仍能月入过万。

随后,该公司工作人员还带领肖先生跑了一天货运,让肖先生认定这确实是一件赚钱的“好差事”。在工作人员利用一些“名额有限”“先到先得”等话术的诱导下,肖先生当天就支付了一笔保证金,并签下融资租赁合同,通过贷款的方式,委托公司购买了一辆价值13.9万元的货车,每月需偿还3400元的车贷。

但在日后的实际跑运输过程中,肖先生发现并不像当初求职时承诺的单量充足,公司以“司机多、单子派不过来”为由,要求他和其他货运司机在平台上自主接单。一个月下来,他的收入甚至不足以还每月车贷。

8月初,因收入过低,肖先生未能按时支付租金,在逾期20天后,货运公司将肖先生车辆拖走,但是因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十几万的贷款仍在肖先生名下。

“公司提出了三种解除贷款的解决方案,但每一种我认为都不合理!”肖先生告诉记者,在与公司协调纠纷的过程中,他才发现货车实际市场上价格远远低于贷款合同金额13.9万元,且按照合同款项如若协商不成,只能前往合同约定的外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大大增加了诉讼的难度与成本。

“运司机大多数年龄较大,受教育程度不高,很容易被高薪招聘所吸引,往往没有仔细查了解合同条款就轻率签订了合同。”长沙县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以来,长沙县交通运输局已收到以租代购货车退费相关问题投诉工单153件。

噱头背后多套路,签订合同莫冲动

“经查,这些货运公司大多为空壳公司,打着道路运输的幌子,实际上却没有开展道路运输业务,目的就是套路货车司机入局,赚取售卖货车的差价!”长沙县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巨额经济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这些公司想方设法钻政策和监管的空子,从而导致监管难度加大。

为维护群众的利益、保障良好的营商环境以及物流行业的经营秩序,长沙县已根据交通物流领域以租代购的难点建立未诉先办联合整治工作机制,县热线办、网信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市监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实现“道路货物运输、机动车培训、机动车维修、小微型车辆租赁”等台账信息共享,形成控增量、减存量、网格化管理的模式。各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对风险高的联合开展实地现场督查,将风险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同时,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货运“以租代购”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湖南星沙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国军温馨提示,广大司机朋友在找工作时,如遇到“低门槛”、“高薪酬”、“零首付”为噱头的招聘信息,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可从信息发布平台、企业官网、社交媒体等多途径对公司的声誉背景及对招聘信息进行了解、验证。同时,在应聘过中被引导签订购车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要考虑自身是否具备承担相应风险的能力。如决定签署合同,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或找专业人士咨询分析、把控风险,不要在他人的口头诱惑和催促下贸然签订合同,不随意授权他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误签、误贷等导致财产损失。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招聘广告、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及合同文本等。一旦发现对方违约协调不成时,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对方涉嫌诈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反映情况。

【作者:谭晓波】 【编辑:李桐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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