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2024年道德领域先进模范、各级好人慰问金、奖励金发放公示

长沙县2024年道德领域先进模范、各级好人慰问金、奖励金发放公示

为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长沙县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动态管理、帮扶礼遇实施办法》(长县文明办〔2025〕1号)文件精神,县文明办拟对全县道德领域先进模范进行走访慰问、对2024年获评“湖南好人”“长沙好人”“星沙好人”荣誉称号的先进人物进行奖励。

其中,中国好人、省级道德模范13人,每人按 2000元慰问标准,有一人(陈干武)上级已慰问,不纳入县级慰问,共计24000元;湖南好人、市级道德模范共 26人,每人按 1000元慰问标准,其中3人(黄文、黄德胜、罗长生)上级已慰问,不纳入县级慰问,共计23000元;市级道德模范提名奖2人,每人按 1000元慰问标准,共计2000元;其他县级道德模范49人,按20%比例纳入慰问,慰问10人,每人按 1000元慰问标准,共计10000元,以上慰问金额合计59000元,2024年新获评湖南好人2人,每人按5000元奖励标准;长沙好人10人,每人按2000元奖励标准;星沙好人8人(组),每人(组)按1000元奖励标准,奖励金额合计38000元。慰问、奖励金额合计97000元。

特此公示!

长沙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5年1月23日

【作者:钟晴】 【编辑:朱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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