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仁桥灌区用水权改革入选水利部典型案例
星沙时报7月4日讯(记者 杨源)近日,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开展了用水权改革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经专家评审等环节,择优确定了30篇案例,形成了《用水权改革典型案例汇编》。其中“三定三促”推进灌区用水权改革——湖南省长沙县桐仁桥灌区用水权改革路径实践与探索成功入选。
如今的桐仁桥灌区,农业灌溉用水成为一种商品,按方收费;用得多、超指标的就要多出钱,用水少的还可以将指标按标准价格进行回购。这源自该灌区开展的用水权改革。
为化解灌区生产生活用水之间的突出矛盾,长沙县抓住灌区用水权改革这个“牛鼻子”,在桐仁桥灌区积极探索实践,持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同步创新形成“三定三促”灌区用水权改革路径,驱动现代化灌区建设整县推进,成功走出一条灌区良性运行的可行路径。
以桐仁桥水库管理所为主体,将灌区管理范围内高桥镇等5个镇,14个村社区作为交易对象,实行梯级计价的奖惩措施,依托村、社区用水协会向水库管理所预购水权,年终根据实际用水量按照“亩均节余指标0-50方价格为0.06元/方”“亩均节余指标大于50方价格为0.1元/方”的标准实施回购。
通过政府主导,长沙县逐步健全了部门协同、水权分配、水价形成、奖励补贴等机制,形成了“定额供水、计量收费、梯级计价、节奖超罚、水权可流转”的管水原则,以此强化用水户节水意识。
与此同时,灌区加强技术赋能,研发了灌区智能远程自控系统,在灌区安装智能控制设备,实现灌区定时间、定流量、定总量闸门智能控制功能,进一步完善灌区末级渠系,培育了用水户协会,将产权、管理权、经营权移交给协会,并鼓励指导协会开展国家级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创建,推行农民用水户协会自建自管模式。
长沙县通过产权登记明确中型水库责任主体为县管工程管理单位,小一二型水库责任主体为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山塘和小型机埠责任主体为受益村委会,压实了管护责任。
“通过灌区用水权改革,明晰了灌溉水权,提高节水动力;改善了生产条件,促进增产增收;推广了管道灌溉,促进节水增效;明晰了管理责任,促进社会稳定。”长沙县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灌区用水权改革以来,实现科学分解水量定额度、明晰产权水权定责任、科学测算成本定水价,精准奖补促节水、多措并举促缴费、考核激励促改革等“三定三促”经验启示,为灌溉用水确权提供了实践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