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2025年“最美公交车驾驶员”“最美快递员”“最美货车司机”评选活动启动
为进一步优化全县公共交通环境,提升公交驾驶员服务水平和专业技术,充分展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从业人员良好风采,推动党建引领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健康持续发展,长沙县交通运输局决定开展“最美公交车驾驶员”“最美快递员”“最美货车司机”评选活动。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共长沙县委社会工作部
主办单位:长沙县交通运输局
承办单位:长沙县交通运输行业党委
评选范围和标准
一、“最美公交车驾驶员”的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企业在职在岗2年及以上,具有相关从业资格;
3.无违法犯罪记录、最近连续三个交通违法计分周期内没有满12分违规记录;
4.在各种媒体上有正面的报道以及社会评价较高的优先;
5.安全行驶里程超过10万公里;
6.全年无因服务态度、不文明驾驶引发投诉的;
7.参考长沙县交通运输局服务质量考评结果和企业年度考核情况。
二、“最美快递员”的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行业业务能力,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乐于奉献,服务社会;
3.截至2025年8月31日,在长沙县内从事快递收、转、运、派及售后等各个操作和服务环节工作满1年以上;
4.服务技能精湛,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贯彻执行行业法规和行业标准,为用户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得到用户和社会广泛认可,用户评价高。
三、“最美货车司机”的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行业业务能力,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乐于奉献,服务社会;
3.在长沙县内的货车司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近3年内未发生伤人或亡人等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4.无违反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记录;未被新闻媒体或各级管理部门曝光通报;
5.驾驶员及其驾驶车辆、所属企业均应按照有关规定取得驾驶员、车辆及其企业相关许可;
6.近2年内获评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3A级企业所属驾驶员优先参评。
优先参评条件
1.参与城市治理、志愿服务、见义勇为,在防止重大事故、救火救人、抢救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方面做出贡献,个人事迹突出者;
2.受到媒体公开报道或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受到相关部门表彰者可优先参评。
名额
“最美公交车驾驶员”十名
“最美快递员”十名
“最美货车司机”十名
活动安排
推选宣传活动从2025年9月开始,至2025年10月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9月15日至9月21日)
在长沙县各主流媒体、“长沙县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评选通知,公布评选标准、评选程序和时间节点,各相关单位积极发动行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
(二)报名(9月15日至9月21日)
长沙星通公交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最美公交车驾驶员”的初评工作,牵头汇总县内公交企业评选名单,运服中心根据企业初评结果进行复核,重点对评选申报对象的参评资质、社会评价、违章违法等情况开展审查,对不符合评选标准的公交驾驶员予以复核不通过,初定评选名单。9月22日前将初评结果以纸质版和电子档的方式申报至运服中心,联系人:冯娜,电话:13875954201,邮箱:2064256181@qq.com。
“最美快递员”和“最美货车司机”可通过个人自荐、企业推荐、各行业基层党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报名。企业、党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书面审查无异议后,9月22日前将推荐审批表和汇总表报送至运输科、运服中心,运输科联系人:陈高峰,电话:18684692008,邮箱:573099906@163.com;运服中心联系人:龙毅,电话:13755032861,邮箱:270865691@qq.com。
(三)评审公示(9月22日至10月8日)
长沙县交通运输局按活动方案对推荐人选及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初定表彰名单,按程序上报、审核,并通过长沙县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各主流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表彰奖励(10月)
公示期满无异议则确定“最美公交驾驶员”“最美快递员”“最美货车司机”名单,公布评选结果并进行表彰。适时组织开展颁奖仪式,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对最美新就业群体的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