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报道 | 优化消费环境 提升消费品质

优化消费环境

提升消费品质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庄虎就“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答记者问

◎星沙时报记者 胡欢欢

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星沙时报就今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含义及“3·15”系列活动等情况,专访了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庄虎。

2025年12月,长沙君尚购物中心开业,打造繁华与便捷交融的都市生活圈。均为商场供图

星沙时报:2026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是什么?

庄虎: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2026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提升消费品质”。该主题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生活需求,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广泛征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的,旨在以提升消费品质为目标,通过促进消费供给提质、加快消费维权提效、推动消费环境优化,助力消费提质扩容,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能。

2026年3月3日,2026长沙提振消费“企业服务年”行动暨元宵喜乐游园会在长沙杉杉奥特莱斯广场启动。

星沙时报:“提升消费品质”年主题的含义是什么?

庄虎:“提升消费品质”具有三方面含义:一是提升商品服务质量,筑牢消费品质基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坚持内需主导,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列为今年经济工作八项重点任务之首。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大力提振消费”,“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随着消费升级深入推进,品质化、个性化、体验化消费需求持续释放,成为拉动内需增长的重要动力。面对消费场景中的民生新诉求与品质新期待,我们将守牢安全底线,拉升品质高线,以高标准、严要求引领消费提质扩容,推动消费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让优质商品服务惠及民生。

二是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增强消费品质保障。当前,新技术新需求催生了消费领域的新变化,也带来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挑战。我们将不断夯实消费维权工作基础,坚持固本强基,延伸消费维权服务触角,织密消费者权益保护网格,提高消费维权现代化水平;拥抱数智化转型,依托数智技术,推动消费纠纷源头解决,以便捷维权守护公平,以高效处置强化信心;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数字消费、情绪消费等新兴消费领域及预付式消费、直播电商等新型消费方式中的突出问题,防范化解消费风险,提振消费信心,为品质消费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三是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涵养消费品质生态。《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我们将积极推动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消费维权多元共治格局,明确企业经营责任边界,筑牢全方位监督网络,以高品质消费助推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星沙时报:今年长沙县将开展哪些“3·15”系列活动?

庄虎:今年,我们将开展主题为“优化消费环境 提升消费品质”的系列活动。

一是积极开展“守护消费”专项执法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网售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

二是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围绕“提升消费品质”消费维权年主题,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现场受理投诉举报,不安全、不合格产品展示,不规范信息识别引导等形式多样的消费维权活动。

三是做好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应急响应。组织收看央视“3·15”晚会直播,做好晚会期间值班备勤与应急指挥调度。

四是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聚焦消费者关注的重点食品品种、检验项目、抽样场所等,开展“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专项活动。

五是开展“3·15”消费维权“增效”行动。完善消费纠纷协同处置和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站工作机制,在重点行业、重点市场新建一批消费维权工作站,构建“大消保”维权工作格局。

六是开展“提升消费品质”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月活动,开展系列宣传教育。

七是举办消费维权知识专题宣讲,专题解读投诉举报处理政策。

八是召开2026年消费维权行政指导会。针对2025年投诉举报数量较大及消费者关注的重点企业,一对一发放指导意见书,督促企业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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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维权案例分析

发布消费者及商家“避坑”指南

2025年,长沙县全年接收消费诉求总量达57392件,其中投诉48692件,占比85%;举报6530件,占比11%;咨询2170件,占比4%。2025年总量同比增长9.07%。对比2022—2024年(增速分别为84.58%、17.51%、9.07%),增速明显放缓,长沙县消费维权工作已进入一个相对稳定的“高位平台期”。

为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规范商家经营行为,长沙县市场监管局结合2025年消费维权高风险领域及具有代表性的消费维权案例,甄选出多个领域进行分析。一方面,帮助消费者在复杂多变的消费环境中保持警惕、理性决策,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引导商家强化法治观念,坚守诚信经营底线,规范经营行为,共同构建安全、放心、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

一、预付式消费领域

预付式消费因优惠力度大、支付便捷,在零售、健身、美容、餐饮、教育培训等领域广泛应用。然而,预付式消费模式的监管难度较大,近年来“商家跑路”“服务缩水”“退费无门”等问题频发,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2025年全县12345求助咨询中,“生活服务(预售卡)”相关诉求居首位。

消费者注意:一“查”,办卡前查企业信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否备案(单用途卡企业需商务部门备案)。二“控”,根据自身实际需求理性充值,单次金额不宜过高。三“签”,务必签订书面合同,口头承诺必须落纸为据,重点查看合同的使用范围、期限、服务内容、限制和退款等信息,明晰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四“留”,保存合同、发票、付款记录、宣传截图。五“盯”,持续关注经营状况,定期使用预付卡服务,同时留意商家是否出现经营异常迹象,如发现风险苗头,及时沟通退费,避免损失扩大。六“诉”,如发生预付卡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经营者注意:一是必须备案。发行单用途预付卡的企业,须向商务部门备案,并接入资金存管平台。二是必须签合同。不得以收据、电子卡替代书面合同。三是必须明示条款。服务内容、期限、退款规则等须清晰标注,不得隐藏限制条件。四是必须提前告知。停业、关停、搬迁须提前30日显著公示,并妥善处理退费事宜。

二、食品安全领域

食品安全关乎消费者生命健康。近年来,全县12345及12315涉及食品类投诉举报连续三年居商品类榜首。

案例:长沙县母婴店“海淘”奶粉二次销售?

案件简介:2025年,群众反映长沙县某母婴用品店存在销售未经备案的进口奶粉的行为。经查实,该奶粉是针对食物蛋白过敏婴儿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原产国为韩国,在我国境内未取得注册登记,该母婴用品店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购买该奶粉后进行二次销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构成了销售未经注册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违法行为,长沙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消费者注意:一是选择正规渠道。优先选择大型商超、电商平台的官方旗舰店等正规渠道购买。二是保留购物凭证。购买进口食品时,务必保留购物小票或发票,如发现无中文标签、过期、变质或疑似假冒产品,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三是学会使用追溯系统。部分进口食品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追溯平台,查询产品的检验检疫信息,验证其真实性。

经营者注意:一是资质文件要齐全。只可销售经国内主管部门注册备案的保健食品、特医配方食品及婴幼儿奶粉,确保所有商品具备合法资质。二是经营行为要规范。明确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购买的进口商品仅限个人自用,严禁再次进入市场销售。

三、“两品一械”领域

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领域相关诉求覆盖多类场景,在2025年12315商品类投诉举报排名中位居前列。

案例:长沙县某理发店经营过期化妆品?

2025年8月,消费者投诉称其在某理发店购买到已过期的染膏,且经查询该产品未取得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经查,该理发店从某化妆品经营门店购进此款染膏,产品已经过期,未及时清理下架。该理发店未履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经营过期化妆品、未注册特殊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长沙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其罚款的行政处罚。

消费者注意:在购买和使用化妆品时,应通过正规渠道选购,仔细查看产品中文标签、生产日期及限用日期。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等化妆品属于特殊化妆品,需认准特殊化妆品注册证号,警惕“速效美白”“医用祛斑”等虚假宣传。妥善保管购物凭证、产品包装及宣传截图,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切实维护自身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

经营者注意:化妆品经营者在购进化妆品时,应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确保产品来源合法、资质齐全。经营者可以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或化妆品监管APP查询产品信息。务必索要留存进货票据,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产品相关信息,相关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使用期限届满后1年。产品使用期限不足1年的,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四、减肥产品领域

2025年,长沙县涉及减肥产品相关投诉举报较去年同期呈现上涨趋势。近年来,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及媒体曝光减肥产品领域新型违法套路:从社交平台“素人种草”到私域交易“空罐回流”,从伪造“蓝帽子”到非法添加违禁药物,不法分子利用公众对身材管理的焦虑,精心编织营销话术,严重侵害消费者健康与财产安全。

消费者注意:牢记“三要”原则:要认准合法身份,保健食品认准“蓝帽子”标识及批准文号,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核实真伪;药品须有“国药准字”批准文号;医疗器械要查看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要查验产品信息,仔细阅读标签、配料表、说明书,拒绝购买成分不明、宣称“速效”“不节食不运动”的产品。要保留完整证据,在正规平台下单,保存商品页面、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

经营者注意:必须守住三条法律红线。一是不得非法添加。严禁在普通食品、保健食品中添加西布曲明、酚酞、利尿剂等违禁药物。二是不得虚假宣传。严禁明示或者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严禁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严禁对食品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三是不得进行违法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有效”等绝对化用语,严禁食品广告宣称疾病治疗功效,广告内容须真实、可验证。

【作者:胡欢欢】 【编辑:蒋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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