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县委第十二轮第十三轮巡察反馈工作全部完成
星沙时报3月26日讯(记者 杨源 通讯员 王斌)近日,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十四届县委第十二轮、第十三轮巡察反馈工作已全部完成。6个县委巡察组分别向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机关、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含侨联)、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网信办、县委编办、县审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统计局、县接待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大数据中心、县供销社、县工商联、杨开慧纪念馆、县松雅湖生态新城发展中心等19家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巡察反馈采取会议反馈和书面反馈的方式进行,反馈会议传达了长沙经开区党工委书记、长沙县委书记王雄文在县委书记专题会上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及部署,县委巡察组组长对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分管县领导出席了有关单位的巡察反馈会并发表讲话,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反馈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发展大局、民生福祉、长期积难、党风政风相关事项。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坚决态度扛牢整改责任、以务实举措推进整改落实、以严格标准巩固整改成果,向县委、县政府交上满意的“整改答卷”。
县委巡察组发现的一些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县纪委监委和相关部门处理。
县委巡察组反馈的主要问题包括:
县委办公室:
县委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边改边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系统深入;县档案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力;制度未及时更新,党建基础工作不严谨;干部队伍梯队培养力度不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
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不彻底;协助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有欠缺,工作提前谋划不足;监督事项存在缺漏;建议督办不够严实,五级代表联系工作有待加强;镇街人大工作指导不到位;财务管理审批不严,手续不完善;机关制度体系不完善,内容表述不准确;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
县政府办公室:
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落实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有差距;“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打折扣;信访件办理进度跟进不及时;督查工作职责履行不全面;建议提案办理质效有待提升;调查研究主动性不强,协调沟通存在疏漏;办会标准有待提高,会风会纪不够严肃;办文精细化不足,办理质效有待提升;财务管理有待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不善,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有差距,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作用发挥不突出;干部管理存在漏洞,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县政协机关:
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仍不规范;联系委员不紧密;指导界别不得力;提案跟踪督办落实力度不够、持续跟进不足;协商监督工作存在滞后现象;民主监督的后续监督有待加强;文史专家团队的智库优势未能充分激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足;财务管理有待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工会管理不精细;党建基础工作薄弱,引领作用不明显;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组织生活会流程与实效双弱化。
县委宣传部:
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效果欠佳,审计指出问题整改还需加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用转化不充分,推进宣传思想文化建设有落差;对标党中央贯彻议事程序执行有偏差,领导班子决策功能作用发挥仍有提升空间;统筹推动全县宣传思想文化高质量发展力度偏弱;执行财经纪律和资产管理精细化程度不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有待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力度有待增强。
县委统战部(含侨联):
日常监督管理有待加强,监督台账不完整;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到位;财务管理不够严格,公务卡报销不规范;日常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工作审批流程不规范;厉行节约执行不够严格,部分办公费用支出超标;采购管理不规范,政府采购履约管控意识较为薄弱;党建基础工作不严谨,主题党日制度执行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
县委社会工作部: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上级指示精神不深入、不全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深入;民意反映渠道“统而未畅”;党建引领新兴领域落实“两个覆盖”质效不足;基层民意收集与转化统筹不够、结构不优、落实不力;志愿服务统筹、指导不到位;单位内控制度有待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公务接待事项管理不精细;基层党组织建设表面化、战斗堡垒作用不明显;干部日常监督执纪不到位,动真碰硬不够。
县委网信办:
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部署脱节,预期目标未完全实现;未巡先查、未巡先改工作存在形式化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系统深入;网络安全执法专业素养有待提高,普法工作有待加强;保密教育不扎实,未严格落实泄密隐患排查制度;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严谨,内部采购验收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扩大财政资金支出范围;“微党课”制度落实不严,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在执行长沙县互联网行业委员会工作规则方面有偏差。
县委编办:
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健全;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学懂弄通做实存在差距;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回头看”责任落实不及时;厘清领域职责边界与健全高效协同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欠规范;政策法规宣传不够入脑入心;固定资产管理欠规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
县审计局:
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效果欠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指示不够到位;主题教育对照检视工作欠严实,未巡先改自查欠深入;开展执法培训不主动不深入;“八小时外”监管存在一定漏洞;内部制度建设不完善;审计自身建设滞后,支撑高质量发展能力不足;“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民主决策欠规范;“一岗双责”落实有待强化,干部管理与作风建设不扎实。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坚决,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不到位;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短板凸显;烈士陵园登记工作进度滞后;退役士兵管理制度亟待完善;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内控制度制定及修订流于形式,且制度执行不到位、管理较混乱;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县统计局: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彻底;基层统计根基不扎实,基层统计队伍不稳,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统计监督效能发挥不明显,与巡察工作联动不足;内部管理制度更新不及时;统计执法规范性有待加强,严谨性和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采购管理不严,服务采购把关不细;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有待提升,党员教育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效能不足,干部队伍结构失衡与专业人才短缺并存。
县接待服务中心:
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欠缺;“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会计核算不规范,原始凭证要素不齐;采购项目履约不严谨,无实施台账;项目验收过于简化,付款结算资料不完整;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党员发展程序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日常监督流于形式;内部管理不到位,请休假制度落实不严格。
县融媒体中心:
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党的“喉舌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传播力不够强劲,影响力不够广泛,引导力不够有黏性;媒体深度融合改革“形合而神未同”,制度建设不完备,决策机制流程不清晰,内部架构有短板;自主创新能力和“造血功能”不足,传统媒体内容创新与传播效能有待提升,市场化运营拓展不足;在落实意识形态与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上有欠缺,主体责任压得不牢,阵地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宣传导向把握不全面,安全保密意识有待加强。
县大数据中心:
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政务服务有待优化,窗口服务与形象亟待提升;部分职责履职效能不够高效;全县信息化建设项目统筹管理不足,基础平台重建设轻运营;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流失风险;厉行节约意识不强,财务管理不规范;作风整顿专项行动成效不明显;组织生活不规范,党建基础工作有短板,内部管理有待加强。
县供销社:
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深入,统计审计指出问题整改打折扣;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综合改革工作进展还有差距;理论学习不深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未严格落实;推动乡村振兴动力不足,服务“三农”作用有待加强,推进农村电商发展持续性不够;专项资金管理监管不到位,政府采购存在诸多隐患;议事规则执行有偏差,党组民主决策欠规范;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党建基础工作薄弱,“三会一课”落实有短板。
县工商联:
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效果欠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商联工作的重要论述未学深悟透;贯彻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有短板,参谋助手作用有待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服务意识淡化,助力企业纾困解难能力存在差距;基层商(协)会建设管理有差距;财务基础薄弱,管理使用不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不严格;“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党组会、行政办公会混淆不清,决策程序欠规范;党建基础工作薄弱,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
杨开慧纪念馆:
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讲解员队伍建设不力,培训考核流于形式。项目管理制度制定不完善、更新不及时、执行不到位。纪念展览、教育活动、文旅融合等方面与同类型场馆存在一定差距。财务管理不到位,往来清理不及时。工程项目实施方式不正确,实施金额超概算,投标报价高于项目上限价。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无公函接待现象。采购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流程不完善。陵园维护损耗大、效率低,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党组会议议事决策不规范。
县松雅湖生态新城发展中心:
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有欠缺;贯彻落实上级指示批示力度不够,松雅湖湿地公园高质量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片区建设发展成果与总体目标差距较大;为民服务意识有弱化,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财经管理和内控制度执行不规范;服务外包费用监管松散;部分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议事规则执行有偏差,党组民主决策欠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