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食安办紧急提醒:勿采、勿买、勿食野生蘑菇
星沙时报6月12日讯(记者 胡欢欢)5月29日,永州市祁阳市潘市古形村7人中毒,经国家、省级专家鉴定为剧毒的灰花纹鹅膏中毒;6月2日,常德市武陵区3人疑似剧毒的鹅膏中毒;6月5日,常德市石门县蒙泉镇2人疑似剧毒的灰花纹鹅膏中毒……近期,全省范围内连续发生疑似灰花纹鹅膏、裂皮鹅膏等野生蘑菇中毒事件。
据省食安办通报数据显示,今年截至6月5日,全省上报野生蘑菇中毒事件19起,涉及中毒人数56人。为此,长沙县食安办提醒,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安全,勿采、勿买、勿食野生蘑菇!万一误食野生蘑菇后中毒,一定要立即前往正规医院救治,如中毒后神志清醒,应尽快催吐减少毒素吸收,同时要注意妥善保存残留的毒蘑菇样品,便于医务人员尽快确定中毒原因,对症治疗。此外,严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含集贸市场)和个人加工、销售来源不明的野生蘑菇,造成伤亡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由于野生蘑菇种类繁多,目前尚未形成可用来鉴别其是否有毒的简易科学方法,肉眼难以辨别是否有毒,而民间流传的如“颜色鲜艳的蘑菇才有毒”“高温烹煮、油炸、晒干可去毒”“与银器一起煮会变黑的蘑菇有毒”等辨别方法并无科学依据,下面这些误区千万要避免:

长沙县食安办再次提醒:预防野生蘑菇中毒,应时刻保持警惕,请不要轻易采摘、购买和食用野生蘑菇。让我们共同提高防范意识,远离野生蘑菇中毒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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