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时报讯(记者 周佳艺)不少市民在购买大宗物件的时候,经常会遇到商家要收取诚意金的情况。近日,市民唐先生拨打本报热线86885555,道出了自己的烦心事。原来,唐先生在位于中南汽车世界的湖南华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选中了一款福特福克斯汽车,双方协商好先交1000元“诚意金”,以争取更多的优惠。未料“诚意金”闹出了颇多不快。
“我当时咨询销售人员该款汽车的销售价格、是否当天可以提车,销售人员告诉我该款车可以按照指导价格享受一定的优惠,并且有现车。”唐先生当即与销售人员沟通,提出优惠20000元,该销售人员称优惠价格必须要向销售主管申请,并需刘先生先交1000元的诚意金以表诚意。
唐先生由于买车心切,心里虽然觉得有点不合理,但考虑到去其它专卖店较远且担心其他专卖店做法一致,便同意交这笔诚意金。销售人员拿出了一张《政策申请表》请唐先生填写优惠金额与交车日期,并作下书面承诺,若双方就价格达成共识,诚意金转为定金,如果价格未达成,便将诚意金如数返还。
“我签好字后,销售人员拿着申请表说是去销售主管处申请优惠价格,过了近半个小时,销售人员说该价格主管不批准,要求我将优惠金额再降低。”唐先生遂降低优惠金额为16500元,并询问对方的最大优惠金额,销售人员表示无法知道但表示会争取询问到大概优惠金额。
过20分钟左右后,销售人员表示该申请还是未通过,唐先生便再次咨询优惠价格的底价,要求和其销售主管面谈,销售人员表示仍不知道且根据他们的规定不能和销售主管当面谈价,最终价格也无可奉告。无奈之下,唐先生再次降低了优惠金额,为15500元,同时告知销售人员,希望能问到最终的优惠金额且若该价格仍未获得批准,唐先生将不再愿意谈价和购买该车,唐先生再次等待后,销售人员在快要下班时告知他该优惠价格仍未获批准。
“卖方根本毫无任何诚意谈价,只是一味地要求买方加价!”唐先生称,当他提出退还诚意金时,销售人员要求他继续等待,她去向主管申请退还,此时,销售方终于同意了15500元优惠金额,所以诚意金他们将不予退还。唐先生已无购买意愿,认为商家在恶意压低优惠价格,双方由此产生了纠纷。
记者将该情况反映至长沙县消委,消委工作人员就唐先生遇到的这种情况也做出了答复。“商家要求交诚意金和保证金的行为,属于行业行为,也没有法律条例明文规范不能交这样的一笔钱,因此难以定性。”该工作人员提醒,不少商家会利用诚意金作为销售手段,像唐先生这种情况,书面协议已经明确,理应由商家退回诚意金,消委已联系该公司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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