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目标
全面梳理、归类、分析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严格按照“五明确一公开”的要求(即明确整改的项目、明确整改的目标、明确整改的时限、明确整改的具体措施、明确整改的具体责任,公开整改事项和结果),逐条进行交办,逐条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对代表反映强烈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改。通过整改,切实解决民政系统存在的问题,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切实使全系统的工作作风有较大改进,为民服务意识和水平有明显增强,外部形象得到进一步改善,确保人大评议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整改措施
(一)以保障基本民生为主线,着力提升社会救助水平。优化社会救助管理体系。加快构建跨部门、多层次、能共享的信息核对平台,优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流程,建设县级社会救助业务信息系统,实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在调研的基础上,争取适时提高医疗救助的救助比例、救助限额。巩固低保一体化成果。严格落实市政府城乡低保一体化的政策,加强动态管理,确保精准救助,在防止“人情保”“关系保”的同时,防止核定标准偏高、救助政策把握过严,做到应保尽保。科学确定春节慰问标准。做好前期摸底调查,完善慰问标准设置,合理确定一般慰问对象规模,适当提高“中度”和“重度”慰问的标准。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完善高龄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加强与人社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到龄老人信息,让老人到龄即可享受津贴。同时,补发延迟申报老人津贴。提升特困供养工作水平。加强培训,提高敬老院工作人员管理和业务水平,督促镇街民政办加强敬老院管理,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认真开展慈善助学。认真做好高等教育慈善助学工作,在2015年扩大资助范围和提高资助标准的基础上,争取适时提高相关标准。对于助学后仍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引导其申请临时救助。强化特殊群体福利保障。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每年定期开展高龄、空巢老人走访慰问活动,积极稳妥做好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困境儿童补贴等工作。推进救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做好流浪精神病人、智障等特殊受助人员救助和安置工作。
(二)以满足养老需求为目标,乘势加快养老产业发展。加快推进社会福利中心和敬老院建设,县社会福利中心选址已初步确定,江背、高桥敬老院已由业主单位申报新建项目。对已建成的敬老院,指导完善消防、安全等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推广公建民营模式,指导镇街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升管理运营水平。高度重视失智失能老人护理问题,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和现有护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与人社、卫计部门衔接沟通,加快推进敬老院医养结合建设。强化居家养老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不定期开展督查,严格项目验收,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加强民办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养老行业服务行为,引导成立养老服务协会,加强养老行业自律。
(三)以军民融合发展为引领,倾力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围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以建军90周年为契机,开展系列双拥宣传和慰问活动,不断推动全县双拥工作水平新提升。开展春节、建军节期间军政军民座谈会、走访慰问优抚对象等活动,切实加强军地互动互建,推进“双带双促”活动,加大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促进退役军人群体和谐稳定。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建立优抚对象数据核查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优抚对象数据精细化管理水平。适时调整优抚对象临时救济的标准,进一步加大解决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等三难问题力度。严格按照“民政部门核定对象、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规程,进一步健全优抚资金社会化发放体系。
(四)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深入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强化监管制度建设。制定并落实《长沙县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基层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双轨制。编制核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提升服务监管水平。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在年检工作中,重点检查社会组织财务及资产等情况,整治行业协会商会强制收费、乱收费等行为。加大年检和执法力度。严格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加强年检结论的应用,强化整改的落实。加大执法力度,充实执法力量,对年检不合格或年检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登记。
(五)以推进节地生态为导向,持续深化殡葬惠民实效。提升殡葬管理水平。组织开展殡葬政策和理念的宣传,形成有利于推进殡葬改革的良好舆论环境。落实各镇殡葬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林业、国土等部门联系,维护殡葬良好秩序。推进殡葬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指导和投入力度,满足附近区域居民入葬和迁坟安置需要,并以建促改,引导群众转变传统丧葬观念。同时,在县内适当区域择址建设集中治丧场所,满足居民治丧需求。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2017年8月起,县内殡仪服务车队一律撤除哀乐播放设备,停止播放哀乐收费服务。
(六)以为民便民利民为根本,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率。优化办事流程。对公共服务便民、利民事项进行流程优化,加强对镇街低保、医疗救助等业务指导,严格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规范窗口服务。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实施首问责任制、奖惩考评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婚姻登记增设咨询、候登、辅导、颁证等便民功能区,实施免费复印、拍照、登记、培训等系列婚姻服务,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强化地名服务。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做好新建小区和道路命名工作,指导街道、社区做好门牌号码编码工作。
(七)以强化能力建设为重点,切实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长沙县民政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继续加强民政资金使用和审批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分配、审核、使用等程序,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镇街民政资金的指导和监管,联合相关单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强化政策宣传。用群众乐于接受的报纸、电视、新媒体等形式,宣传惠民政策,采取座谈、现场讲解、电话告知等形式与各类对象直接交流,政策不清楚的给予解释,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帮助解决群众困难。印制城乡低保、医疗救助、机构养老、殡葬改革等政策宣传资料,利用重大节日活动进行普及宣传,发放到群众手中,深入宣传民政惠民政策。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业务能力建设与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着力对民政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依法行政水平、政风行风、业务创新能力进行全面的培养和提升,促进民政队伍总体素质的提高。
整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深化对县人大常委会评议民政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广泛动员全系统积极参与,自觉落实整改。整改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分工落实,业务科室具体办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时限,分类整改。整改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杜绝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要按照整改重点和责任分工,限时整改,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改进。要根据整改难度确定完成时限,条件成熟的立即着手解决,一时难以整改的单独制定计划,循序渐进,分步实施。
(三)强化监查,确保实效。局纪检组要切实加强督查,不定期进行检查和抽查,及时督查通报落实情况及成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要追究责任,重新整改;对工作不落实、整改走过场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同时,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群众监督,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四)健全制度,注重长效。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修改完善现行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健全各项制度修订更新机制、贯彻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努力将整改成果转化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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