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时报记者 张兴莎
在今年县人大对民政局工作开展集中评议的背景下,长沙县民政局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以问题为导向,抓关键、促改革,有效推进了长沙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严监管、抓准入 助推民办养老机构成长壮大
一是严把设立许可审核关。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审查养老机构申报资料,确保养老机构符合消防、环保、建设、卫生防疫等部门的有关规范。目前,长沙县7家民办养老机构(共有养老床位1855张),均按要求完成了设立许可。
二是不断加大资金扶助力度。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15〕1号)等文件精神,为县域内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建设、运营补贴,具体标准为:每新建1张床位补贴1万元、改建补贴5000元,按实际入住老人数每床每月补助160元,补贴市、县两级财政按照4﹕6的比例负担。
三是持续强化监督检查。今年,县民政局牵头成立了由民政、公安(消防)、卫计、市场监管、老龄办等部门组成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合印发了《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长县民发〔2017〕22号),并于5月份和9月份分两次对全县养老机构进行了联合专项检查,提出了具体的整改建议。目前,长沙县民办养老机构无论是在设施设备建设,还是在管理服务水平上,都有了较大的改善。
四是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政策。今年4月,长沙县出台了《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长县政发〔2017〕10号),就养老设施布局、养老产业发展方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明确了有关优惠政策落实的责任单位,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38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长沙县发展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
搭平台、强队伍 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创新发展
一是实行居家养老补贴制度。不断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资金投入,对申报新建通过、验收合格的居家养老中心给予3万元、日间照料中心给予10万元的建设补贴,对运营情况好的给予居家养老中心2到3万元、日间照料中心给予4到5万元的运营补贴。截至2017年,全县共建成日间照料中心7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40家。
二是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县民政局要求各镇街、村(社区)以老年人实际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老年协会、村级志愿者等队伍的作用,创新运营方式,促进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提高。同时鼓励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向居家养老服务板块延伸,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实行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
三是强化居家养老服务监督指导。通过日常抽查、重点督查、年底普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了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的监督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实时提出整改建议,并将有关建设、运营的规范文件发到镇街、村(社区),要求镇街督促各村(社区)认真做好相关设施的运营。
四是积极推进智慧养老试点。今年9月,县民政局制定了《长沙县智慧养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拟在星沙、泉塘、湘龙、长龙、榔梨5个街道开展智慧养老试点(试点总人数为2000人),计划通过升级居家养老信息平台、丰富服务终端、扩增养老服务种类等手段,进一步探索和推进我县智慧养老发展。
兜底线、保基本
开创儿童等福利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是切实加强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保障标准从散居孤儿600元/人/月(集中供养1000元/人/月)提高到1000元/人/月(集中供养1400元/人/月),同时将孤儿城乡居民医保纳入财政预算。目前全县共有孤儿28人,全年共发放基本生活费38万元,此外,县民政局还将按大学生孤儿15000元/年、高中生孤儿5000元/年的标准发放学费补助,预计今年将发放15万元;对于县域内重病、重残、事实无人抚养的困境儿童,补助标准为重病、重残儿童200元/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20-480元/月,目前全县共有各类困境儿童344人,2017年前三季度已发放补贴74万元。
二是进一步健全留守儿童保护机制。县民政局与教育、公安等7个部门共同下发了《在全县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镇街的工作职责。目前各镇街留守儿童家庭均签订了《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确保了留守儿童得到有效监护。4月份,《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成立了长沙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并建立了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精准关爱、监护干预等工作机制。
三是认真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严格按照《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方案》(长县政办函〔2016〕40号)等文件精神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补贴标准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20元/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0元/月,2017年前三季度共发放补贴约12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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