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时报讯(记者 盛磊 通讯员 瞿琼)昨日上午8时许,长沙县泉塘街道泉塘社区B8栋志兴百货超市门店占道经营,县行政执法直属分局泉塘片区执法队员卢勇对其违规行为依法执法。店主戴某不仅不听劝导,还暴力抗法,将卢勇打伤。目前,当事人戴某已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5日处罚。
当天,正在辖区巡逻的泉塘中队机动组负责人卢勇接到驻社区执法队员反映,B8栋有户门店占道经营劝导无效,请求支援。卢勇带领机动组马上赶到现场,见到该门店将部分日用品堆放在店外销售,占用了2平方米公共区域。卢勇和同事李隽立即上前劝导,要求经营户将店外堆物全部移至店内。
然而,店主戴某以店小为由拒绝配合,对执法队员的劝导置之不理,卢勇遂对其店外经营的物品依法予以暂扣。暂扣过程中,戴某突然情绪激动,对卢勇口头威胁,并从隔壁洗车店拿来一把铁锤,被其他执法队员制止。不甘心的他又从家里拿出一把菜刀,被妻子及时夺下,其妻子表示愿意配合执法,周边群众也好言相劝。
现场执法队员以为戴某情绪已平复,没想到他在大家放松警惕之时突然冲向卢勇,掐住其脖子,挥拳将其打倒在地,并狠踩一脚。其他执法队员反应过来后,立即控制住戴某并报警,泉塘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将戴某带走调查,卢勇被送至市第八医院治疗。
经诊断,卢勇左侧肋骨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擦伤。当天,县委宣传部、县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来医院看望了卢勇。
县行政执法局负责人提醒,文明城市建设人人有责,经营户不可为了一己之便而私占公共资源,暴力抗法更不可取,否则将受到严厉惩处。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