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我局征管基础,摸清全县税源底子,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维护税收公平,我局决定自2016年9月22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税收征管专项整治行动。现将行动事宜通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抓漏征漏管。对全县范围纳税户进行清理,借助金三系统、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健全完善涉税数据的共享,深化征管质量监控;通过对工商、国税、国土、房管、银行、公安以及各行业协会等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对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纳税人进行专项清理整治。
(二)抓七大税种。对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契税进行分税种挖潜。依托精细化、专业化管理,重点对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财政拨付资金的企业所得税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完成情况等进行整顿。
(三)抓重点企业。对年纳税100万以上重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监控排查及跟踪分析,及时发现税收漏洞,利用国地税联合办税、信用等级评定、查账征收等手段,保障重点税源管理不留漏洞、不留死角。
(四)抓大案稽查。发挥好稽查作用,对重大涉及偷逃抗骗税的行为绝不姑息,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力求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教育全县”的警示教育作用,助力构建遵纪守法,诚信纳税的社会氛围。
二、工作要求
此次活动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为纳税人自查自纠,对纳税人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能主动进行改正,缴清欠税的,我局将在法定范围内从轻或免除处罚;第二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为地税局整治排查,对由我局排查发现的涉税问题,将依据征管法规定视情节给予从重处罚。望广大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共同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长沙县地方税务局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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