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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加压发力,抓常抓细抓长

长沙县纪委监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星沙时报讯(记者 李文婧)日前,记者从长沙县纪委监委获悉,长沙县纪委监委对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一、县地税局干部肖敦信和肖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7年6月21日,长沙县地税局三分局税管员肖敦信和肖化二人在江背镇执行公务时,分别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现金1000元和腊牛肉1袋。2017年12月13日,县直机关工委给予肖敦信、肖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金井镇金井社区干部套取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年底,金井镇金井社区时任社区干部杨艳君、周永建等人共同商议后,套取2015年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优化水分管理项目资金44000元,用于发放社区干部津补贴。2016年上半年,金井社区(2016年4月原金井社区与涧山村合并为金井社区)时任社区干部杨艳君、周永建、周四军等人共同商议后,套取2016年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优化水分管理项目资金139979元,2017年资金到账后将其中的126000元用于发放社区干部津补贴。2018年3月16日,长沙县纪委给予杨艳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同时由金井镇政府按程序罢免杨艳君居委会主任职务,给予周四军、周永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其他五位社区干部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各级党组织务必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驰而不息强化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持续加压发力,抓常抓细抓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实现常态化、长效化,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服务长沙县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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