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龙街道、金井镇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全国禁毒工作会议要求,根据《长沙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49期)文件,依据《长沙县社区戒毒(康复)“以奖代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2018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安排情况,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结合长沙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际情况,为积极创新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模式,提高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拟下拨2个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建设资金各15万元。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长沙县禁毒委员会、长沙县财政局提出书面意见。
长沙县禁毒委员会(电话:84015093)
长沙县财政局(电话:84013488)
2018年11月12日
长沙县下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建设资金安排表
序 号 单 位 社区康复工作站建设第一次拨付金额(万元)
1 长龙街道 15
2 金井镇 15
合计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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