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疫情防控期间,社保经办服务有关事项如何办理?

致长沙县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公开信

全县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关键时期,同舟共济、共克时艰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保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实施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保经办服务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做好联防联控,强化经办大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期间,社保经办窗口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疫情防控和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工作。如确需前往社保服务窗口办事的参保单位和人员,请提前详细了解办理条件、所需材料等信息后再前往,并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即办即走,减少停留,避免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

二、倡导手机认证,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社保经办机构将全力保障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

1、疫情防控期间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新增待遇领取人员,未办理申领资格确认的,统一从达到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将养老金发放到参保对象本人社会保障卡,待疫情防控结束后,再补办相关申报手续。

2、对于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的新增退休人员,可适当延期办理,养老保险待遇自退休审批次月起予以补发。

3、对于2020年1月已办理退休未领取退休证的企业退休人员,将通过EMS邮寄退休证,无须现场领取。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可使用“智慧人社”手机APP、“老来网”手机客户端自助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疫情防控期间,对于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疫情防控结束后再恢复正常机制。

三、倡导网上经办,推行“不见面”服务。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可通过“长沙市12333公共服务平台”、湖南政务服务网长沙县人社局网上服务窗口、“长沙人社12333”微信服务号、“智慧人社”手机APP、“长沙人社”手机APP、“湘税社保”手机APP、各代征银行APP等渠道,选择线上方式办理社保业务和缴费业务,非必须情况下不进行现场办理。参保单位通过线上方式申办社保业务后,数字证书用户无需报送任何资料至窗口,非数字证书用户需报送的资料可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养老保险业务csxsbzx@163.com;其他四险征缴业务csxzjzx@163.com),社保经办机构完成线上审核。

四、倡导预约服务、电话咨询和延后办理。疫情防控期间,如确需前往社保服务窗口的参保单位和人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窗口各部门预约电话(长沙县各社保经办机构咨询、预约电话附后),或者通过工作QQ群,咨询相关业务办理和预约社保业务办理时间。对不影响社保权益记录和社保待遇、不急需办理的业务,如缴费不足15年到龄一次性支付、异地退休终止参保、丧葬抚恤待遇结算、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新增退休申报等事项,建议适时延迟办理。

感谢您的理解、配合和支持!祝您新春愉快,身体健康!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日

【作者:】 【编辑:王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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