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时报特别报道 |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全面提高健康水平

  ◎星沙时报记者 严丹 杨小娟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而确立的一项重大国家医药卫生政策,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内容之一。2010年,长沙县列入全省第三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区县,全县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统一在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近日,本报记者就长沙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问题采访了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Q 什么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A “基本药物”是世界卫生组织于上世纪70年代提出的概念,是最重要的、基本的、不可缺少的、满足人民所必需的药品。目前全球已有160多个国家制定了本国的《基本药物目录》,其中105个国家制定和颁布了国家基本药物政策。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之一。在我国,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而确立的一项重大国家医药卫生政策,是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是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并与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Q 为什么要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A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利于提高群众获得基本药物的可及性,保证群众基本用药需求;有利于维护群众的基本医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改变医疗机构“以药补医”的运行机制,体现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有利于规范药品生产、流通、使用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减轻群众负担。

  Q 长沙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本情况?

  A 为全面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2009〕7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卫药政发〔2021〕3号),结合长沙县实际,出台了一系列全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文件,并按照政策落实各项工作。

  Q 长沙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是什么?

  A 2010年12月31日起,全县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实施零差率销售。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补医”机制,保证基本药物的配送供应和合理使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减轻群众看病负担,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维护健康公平,使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Q 国家基本药物怎样进行采购配送?

  A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全部在“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并实行零差率销售。鼓励、支持非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和零售药店配备销售的基本药物纳入政府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范围。

  Q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有哪些具体要求?

  A 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关键环节。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具体要求:

  一是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应坚持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

  二是建立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政府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纳入综合绩效考核,配备使用比例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是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药事管理机构,完善医师处方监督检查和审核制度,加强医师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培训,鼓励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规范基本药物临床使用,发挥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和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为药物治疗的合理、安全、有效提供保障。

  Q 长沙县如何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

  A 全县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对基本药物的各项要求和举措,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二是强化培训宣传,每年组织从事基药采购、管理和使用的医务人员开展培训工作,着力改变医师用药习惯,所有医疗机构均在醒目位置公布药品目录和价格,力求惠民政策进村进户、人人皆知。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分层级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县对乡、乡对村、医院内部对科室),每季度对村卫生室开展1次督导考核,考核结果与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资金分配、年度绩效考核排名挂钩,确保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坚持药品的公益性,促使药品回归治病救人的本质属性,缓解了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一是严格药品采购,全县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全部从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并实施“零差率”销售。二是提升基药补助,制定了基本药物资金补助方案,明确资金补助标准和流程,确保每一份基本药物财政补助资金都用在刀刃上。三是统一药事管理,以县临床用药质量控制中心总牵头,以县级医院为支撑,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分片区按季度开展药事管理培训督导,全面提升长沙县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能力。

  Q 目前,长沙县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A 长沙县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上,百姓得了实惠、政府得了民生、医院得了发展。2021年1-10月,所有县乡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占比均达到上级指标要求,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87.29%,县级医院达到49.09%。人民群众在基层就诊意愿显著提升,在疫情防控形势影响下,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和住院人次,较去年同比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此外,2019年,长沙县荣获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评价全省第二名;2020年荣获全省第一名;2021年获得全市第一名。

  Q 接下来,长沙县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将从哪些方面着力?

  A 下一步,全县将进一步严格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主动性,建立合理用药合理诊疗的新机制。

  一是着力优化基本药物补偿政策。坚持政府主导,积极完善基本药物的补偿政策,在积极争取财政补偿外,探索更加有效、合理的长效补偿机制。

  二是着力提升全社会基药制度的认知度。运用培训、考核、宣传等方式,全面提升“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负责人-中层干部-医务人员-群众”对基本药物制度的认知度,让基药制度入脑入心,改变医师、患者不良用药习惯。

  三是探索解决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问题。探索统一全县药品目录,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小病在基层、康复回社区提供用药保障,为老百姓在家门口取药用药提供更多便利。

  四是着力落实基本药物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各层级基本药物制度考核工作;落实村卫生室代购制度;县临床用药质量控制中心和药品使用监测与预警中心及时开展全县药事管理的指导与督导;完成短缺药品预警,切实解决基层药品采购使用问题,进一步开展处方点评工作,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作者:严丹 杨小娟】 【编辑:刘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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