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长沙县提升防汛应急响应至Ⅲ级
星沙时报7月28日讯(记者 刘梓嫣)根据当前汛情,按照《长沙县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县防指决定:自2024年7月28日17时00分起,在全县范围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县防指提醒: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以赴做好应对防范工作,继续突出抓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城区低洼地带内涝防范、水库塘坝保安、中小河流洪水防守、在建涉水工程安全度汛和人员安全转移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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