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所一庭”让矛盾纠纷化于诉前
“三所一庭”让矛盾纠纷化于诉前
长沙县法院自“三所一庭”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设立以来,共调处纠纷500余起,化解率超90%
◎星沙时报记者 刘思源 通讯员 李瑶
“共享法庭仅半个月就帮我们解决了问题,真的很感谢。”近日,工人老蔡通过长沙县“三所一庭”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成功达成6万余元劳务费分期履行的调解方案,并拿到司法确认裁定书。他对调解中心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感激不已。
据悉,2024年4月,在长沙县委政法委的支持下,长沙县“三所一庭”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正式运行。该调解中心由长沙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长沙县公安局星沙派出所、长沙县司法局星沙司法所、湖南大争律师事务所共同组建。
长沙县“三所一庭”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已经4个月,效果如何?记者进行了探访。
快速解决矛盾
节约当事人成本
“我要报案!农民工的血汗钱要不回!”不久前,工人老蔡等4人走进长沙县星沙派出所,接警员详细了解后,发现老蔡一行涉及的是劳务合同纠纷。
很快,老蔡一行被引导至长沙县“三所一庭”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接待他们的是长沙县法院驻所特邀调解员周清平。
走进调解中心,只见面前摆着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与想象中的法院完全不同。眼前的场景让老蔡不禁发问:“这里是法院吗?”
周清平解释:“这是法院、派出所、司法所、律所共同设立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法院在这设置了共享法庭,有专门的法官对接,并派驻了特邀调解员,贴近一线为百姓解决纠纷。”
听到此,老蔡一行放下心来,将主张6万余元劳务费的事情一一道来。周清平很快联系到涉案建筑公司代理人,但调解过程并不顺利,双方对于履行期限及质保金的退还问题始终无法达成共识。眼看就到下班时间,老蔡一行要赶赴外省,周清平提出了线上调解的方案。
之后,周清平向县法院负责“三所一庭”对接工作的立案庭副庭长何姣反馈了调解难点。何姣迅速与双方取得联系,释法说理,最终达成了分期履行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通过线上调解平台签订了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签了,老蔡一行却担心实际履行的问题,于是,何姣引导四人申请司法确认。拿到司法确认裁定书的老蔡等人没了后顾之忧,不禁感慨道:“仅半个月,没想到这个共享法庭就帮我们解决了问题,感谢法官和调解员,真正做到便利群众,很接地气!”
将“一庭”加入“三所”
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
“长沙县法院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将‘一庭’融入‘三所’,与其他职能部门形成解纷合力,将矛盾纠纷更好地化解于诉前,化解在基层。”县法院立案庭庭长李松艳介绍。
目前,县法院已明确一名法官负责指导调解,同时安排一名特邀调解员专职驻所调解。县法院还将人民法院司法确认职能创新性地引入“三所一庭”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积极探索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先行调解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小额债务纠纷、劳动纠纷等类型案件,充分发挥司法确认程序简单、高效便捷、方便群众的优势特点。
近日,市民李先生对法院将司法确认职能引入“三所一庭”的举措称赞不已。他的孩子在某教育科技公司学特长,支付了2万余元的培训费,后双方因培训费退还问题产生矛盾。李先生就近向“三所一庭”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求助,希望能协商退费问题。
“经过人民调解委员调解,我和对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李先生说,“此外,当我知道可以向‘三所一庭’申请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后,瞬间吃了一颗定心丸!我为法院点赞!”
“3+1>4”
画好多元解纷同心圆
“三所一庭”工作机制的运行状况如何?法院在实质解纷中发挥了多大的作用?
这些疑问都是检验实践效果必须回答的问题。自“三所一庭”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设立以来,共调处纠纷500余起,化解率超过90%。县法院特邀调解员共调解纠纷30余起,参与多部门联动调解40余起,完成出具民事调解书、司法确认裁定书的案件30余起。
长沙县公安局星沙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对于法院在“三所一庭”中的作用深有体会:“法院是定纷止争的地方。法官处理纠纷更加专业,老百姓对于他们的信任度更高。同时,法院对于调解协议可以进行司法确认,这是‘三所’都不具有的优势。”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主动加入“三所一庭”机制建设是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实践。“今后,县法院将不断扩大‘朋友圈’,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动解纷资源融合,织密多方联动网格,画好多元解纷同心圆。”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彭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