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龙街道湘郡社区的划分建议

  网友丁**反馈:

  尊敬的领导,您好!

  目前湘龙街道湘郡社区办公地点使用三一街区北侧的社区用房,而让人不可理解的是,三一街区居民所属的社区为为湘瑞社区,距离三一街区约1公里。既然作为小区配套建设的社区用房,为什么不能为小区业主所用。而要让三一街区的居民跑到距离较远的湘瑞社区办理社区事宜,当时做此规划是否征询过三一街区业主的意见,湘郡社区在湘瑞社区居民配套建设的社区用房办公是否合法、合情、合理呢?这种决策是否有待斟酌?即使从道路区划考虑划分社区,但是既然把社区办到别人家里,而自己确不是这个家里的人,有这种划分的搞法不?

  根据中办发(2000)23号文件规定,调整和划分社区依据居民居住的自然地缘关系、相对独立的区域、社区的资源配置、适度的管辖人口和居民的心理认同感,按照有利于社区的自治、管理、服务和资源利用,有利于提高工作效能的原则。

  湘郡社区办公地点设置三一街区,而三一街区不在湘郡社区,让三一街区的居民拿出自己小区的配套用房给别的社区,而三一街区跑更远的路,这样的社区划分设置真的不科学。


  回复信息:

  网友:

  您好!

  您于2019年10月09日关于《湘龙街道湘郡社区的划分建议》的来信已收悉,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回复如下:

  1、 小区配套的社区办公用房,均由街道统筹管理,所有权不属于小区业主所有。湘瑞社区成立于2010年,社区办公用房定于湘瑞家园一楼门面,面积848.26㎡,位置合适,面积达标。

  2、 湘郡社区暂时只是临时使用三一街区门面作为过渡办公用房,并不涉及区划调整,所以三一街区仍属于湘瑞社区管辖范围。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0731-8409838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湘龙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12日

【作者:】 【编辑:刘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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