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票据的复印件能有效的使用吗

  网友留言:

  你好,请问维修基金票据的复印件能有效的使用吗?


  单位回复:

  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该事项可至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长沙县住建局行政审批科窗口进行办理,窗口电话:0731-84016725。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感谢您对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作者:】 【编辑:王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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