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花中队交警查处一起酒驾营运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
星沙时报10月21日讯(记者 宋彬彬)10月20日凌晨,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黄花中队在开展零点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司机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处罚。
当日,黄花中队执勤民警在S103线漓湘路口开展零点整治行动,检查过往车辆,0时58分许,执勤民警对号牌为湘AC***8的大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脸色通红、神情紧张,有酒后驾车嫌疑。
见此,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测试,其结果酒精含量为67毫克/100毫升,涉嫌酒后驾驶。民警随即将驾驶人带回中队做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得知,该车驾驶人彭某前一天晚上和朋友一起吃饭期间,喝了自己酿的药酒,饭后回宿舍里睡了一觉,一直到当天23时50分左右开车出门被交警查获。
针对彭某某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开具处罚决定书,彭某某被处以罚款5000无、拘留15日及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报考驾驶资格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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