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盗版手办,还宣称“假一赔十”?长沙县法院:不惯你,退一赔三!

星沙时报3月14日讯(记者 盛磊 通讯员 李瑶)手办,是很多玩家和二次元粉丝经常接触到的一种周边商品,正版价格一般在几百到上千不等。近日,一市民在网上购买的模型玩具手办做工粗糙,却与官网产品描述不符,经鉴定系仿冒产品。对此,当事人向长沙县法院提起了诉讼。

当事人小田(化名)是一名手办收藏重度爱好者。某次网上冲浪时,发现了大白(化名)经营的线上店铺销售手办产品,并对外宣称“假一赔十”。

几经观望后,小田心仪某模型玩具手办,花费300余元购入。然而,当小田收到货物拆开快递的一瞬,一股异样之感扑面而来——正版手办模型均有防伪标识,连附赠的贴标纸上都有,而收到的手办没有;正版手办外包装盒有品牌红色标识,而收到的手办外包装盒是纯黑色的,没有标识。

意识到可能购入盗版手办的小田开始了与店主大白的交涉,不过,大白的回复却令小田大跌眼镜。

大白:“我们也没说是正版啊。”

小田:“可是你们商品宣传界面标注的就是正版产品啊。”

大白:“正版要进口的,我们可没标‘进口’两个字。”

小田:“你现在也承认倒卖了吧。你知道这种行为有多恶劣吗?卖盗版产品,你良心何在?”

经过一番交涉,大白的“理直气壮”让小田气愤不已,小田遂起诉至长沙县法院,要求大白退还购买商品的费用,并按照商品价格的三倍进行赔偿。

长沙县法院审理认为,正品保障是商家向消费者作出的一项承诺。案涉商品信息页注明的商品详情为某品牌手办,并承诺“若收到商品是假冒品牌,可获得十倍商品价值赔偿”,卖家应当履行其承诺。

同时,防伪标识是一种常见的正品保障措施,能让消费者购物更加放心。卖家出售的手办并没有防伪标识,且卖家亦不能提供其他证明涉案手办为正品的证据,故认定卖家存在欺诈行为,遂判决卖家退还买家支付的购买商品费用,并根据相关法规,按照商品价格的三倍向买家支付赔偿金。

一审判决后,卖家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办案法官介绍,年轻群体网购手办已经成为一种新文化消费趋势。潮玩市场的火热,使得“三无”潮玩有机可乘,大量跟风模仿的“山寨”产品出现。这不仅侵犯了原创者的知识产权,也损害了消费者权益。由于网购无法当场检验实物,商家如实披露商品信息对于保障商品质量显得尤为重要。

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者欺诈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作出了明确规定,给予了消费者更大维权底气。对此,经营者应秉持诚信经营原则,杜绝制假、售假,共同维护良好交易秩序,营造健康规范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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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赔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作者:盛磊】 【编辑:王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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