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周刊|全面消除违规改造“格子房”安全隐患

  近日,长沙县制定印发了《长沙县“格子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帮助大家了解掌握《方案》相关知识要点,现就《方案》内容进行解读。

  出台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房屋安全工作的部署,切实开展好长沙县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全县“格子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长沙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县域实际。

  有关期限

  《长沙县“格子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自印发起实施至2022年8月20日。

  一、工作目标

  不分农村和星沙城区、不分商业和住宅、不分自建房和商品房,全面整治成套房屋改造成“格子房”对外出租的问题,突出安置区、学校和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的自建房等整治重点。全面消除违规改造“格子房”带来的消防、结构、治安等安全隐患,维护房屋使用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零容忍”整治态度,按限期整治要求,对已认定的“格子房”撤离查封一批、督促整改一批、立案处置一批。

  (二)整改期限内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三、认定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格子房”:

  (一)将成套房内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隔为若干小间出租的;

  (二)将成套房内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居住的;

  (三)出租的成套房内增设明显多于原设计数量的卫生间、电表、水表等设施的。

  四、排查认定(即日起至6月20日)

  属地镇(街)负责“格子房”排查认定工作。

  (一)开展排查和受理举报

  各镇(街)组织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拉网排查,收集“格子房”问题线索;同时可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并受理群众举报,原则上可依托拆控违、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举报电话一并受理相关举报,群众还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进行举报。

  (二)复查核实

  搜集“格子房”线索后5个工作日内,由镇(街)负责召集辖区内派出所、行政执法队、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深入现场核实,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

  五、分类整治(即日起至8月20日)

  (一)自行整改

  由属地镇(街)责令停业,并下达《自行整改通知书》,房屋产权人、转租人、承租人必须在15日内整改,恢复原状消除安全隐患。自行整改完成后,由房屋所有权人向属地镇(街)申请核实。属地镇(街)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核实。现场核实整改到位的,报县专项行动指挥部销号。

  (二)督促整改

  属地镇(街)核实未自行整改的,将联合公安、消防和执法等部门联合执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格子房”内承租人员必须5日内全部清退搬离并封房,房屋产权人、转租人、承租人必须在5日内整改,恢复原状消除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由房屋产权人向属地镇(街)申请核实,属地镇(街)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核实。现场核实整改到位的,报县专项行动指挥部销号。

  (三)强制整改

  对整改期限内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属地镇(街)联合公安、消防和执法等部门联合执法,函告自来水、电力部门、燃气公司停水、停电、停气,之后还拒不整改的,由属地镇(街)联合公安和执法等部门进行强制拆除,强制拆除所产生的费用由房屋产权人承担。同时函告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和交易中心冻结产权,限制办理产权登记、转让、继承、抵押登记手续。

  六、依法处理

  对整改期限内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房屋产权人、转租人、承租人,属地镇(街)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一)相关责任人

  1.由于“格子房”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出租标准,经查实认定的,由属地镇(街)告知产权人、转租人、承租人自行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及时退还租金。

  2.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房屋产权人、转租人、承租人进行曝光,纳入个人诚信档案,依照个人信用相关规定予以惩处。整改期限内拒不搬离的承租人,由公安部门注销其居住证,未办理居住证的,不予办理。

  3.涉及违规改建“格子房”的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通报其工作单位督促整改,仍不整改的,通报纪检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4.对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且拒不配合整改的房屋产权人,涉嫌非法经营获利数额较大且拒不配合整改的转租人,以及整改后实施二次违规装修群租情节恶劣的房屋产权人和转租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二)相关企业

  县住建部门负责对为“格子房”租赁提供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租赁公司、不履行职责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违规装修的施工单位依法予以相应行政处罚,列入企业信用“黑名单”。

  七、工作保障

  (一)严格督查督导。“格子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纳入全县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督导范围,由各督导组进行专项督导。

  (二)发挥带头作用。全县党员、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严守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有以上情形的党员、干部更要主动配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一律按要求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先改一步。

  (三)加强配套保障。按照规定期限搬离的群租房承租人,属地镇(街)以及住建部门应主动帮助引导其对接我县住房保障体系。符合公共租赁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帮助指导办理申请程序并优先安排。

  (四)建立长效机制。“格子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结束后,由县住建局按照《方案》形成的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群租房排查整治工作。

(文字整理 吴涛 易文卓)


  考点500米范围内工地考试当天请“静音”

  长沙县住建局组织开展“三考”期间文明施工专项巡查,为“三考”护航

长沙广大企业中心项目建设施工现场用密网覆盖进行无噪音施工,高考期间将停工。吴涛 摄

  星沙时报讯(记者 吴涛 通讯员 章洁)“请务必严格落实近期下发的《关于加强2022年“三考”期间长沙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管理的通知》要求。”今天是高考的第一天,长沙县的莘莘学子迎来人生大考。昨日上午,在松雅湖中学高考考点附近的长沙广大企业中心项目部,县住建局质安站工作人员对项目工地文明施工进行督查,护航“三考”。

  施工现场用密网覆盖,施工现场道路已硬化,清洁人员采用湿式打扫工地卫生……在长沙广大企业中心项目内,工人们正在有序进行施工建设。

  “我们已经做了预案,后段这几天将减少噪音,进行无噪音施工。高考期间全部停工。”该项目现场负责人宋志兵介绍,项目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是集总部研发、商务办公、配套商业、酒店及生活购物、生鲜超市于一体的综合体项目。

  下一步,县住建局质安站将有序开展“三考”期间文明施工专项巡查,对发生噪声扰民的工程项目,坚决责令立即停工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情节严重的,下发不良行为告知,并移送县行政执法局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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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加强文明施工管理

  长沙县住建局质安站发布《加强2022年“三考”期间长沙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管理的通知》

  6月1日起至6月20日为今年长沙市“三考”(即高考、学考、中考)特护期。近日,长沙县住建局质安站发布关于《加强2022年“三考”期间长沙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切实做好2022年度“三考”期间全县在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噪声控制工作,积极为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

  《通知》要求:一、要控制建筑工地的施工噪声污染。在特护期期间,全县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日常施工应采用低噪音工艺和施工方法。白天场地边界噪声不得超过65分贝,夜间禁止进行打桩、钻孔、混凝土浇筑、电锯、切割等强噪声作业,场界施工噪声不得超过55分贝,特别是学校附近、居民集中区域,在中午12:00至14:30、晚上22:00至次日凌晨6:00禁止一切产生噪声的施工活动;

  二、要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8个100%”的要求,严控露天焊接、喷涂油漆等散发刺鼻性气味的施工行为;

  三、强化建设建筑施工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加强对施工运输车辆的通行安全管理,杜绝使用无牌无证运输车辆及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工程运输车辆通行安全隐患;

  四、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应加强“三考”期间施工作业管理。建设单位不得强令施工单位违反本通知进行施工活动;监理单位应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制止施工噪声扰民行为发生;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提出,在“三考”期间(2022年6月7日至9日、6月12日至14日、6月18日至20日),各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必须停止一切施工作业活动,严防工程运输车辆造成交通拥堵等。

  同时,有关单位和个人若发现有违反《通知》规定,可在工作时间内向县住建局质安站投诉举报(电话:84014205)。


  拧紧燃气“安全阀” 筑牢行业安全“防护网”

  县住建局组织开展燃气安全整治暨安全生产大检查

  星沙时报讯(记者 吴涛 通讯员 汤武)“小区节前安全检查已经搞完,自查存在的问题都解决了。”近日,长沙县住建局组织开展燃气安全整治暨安全生产大检查。当天,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分别到县域物业小区、建筑工地、保障性租赁住房员工食堂等进行检查。

  当天下午,县住建局组织召开燃气安全整治暨安全生产紧急部署会。会议传达了县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并对燃气安全整治工作和节前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要求,要迅速下沉落实,在行业内开展燃气安全整治暨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燃气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燃气事故发生。

  当天晚上,县住建局组织工作人员对相关行业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着重对燃气灶具是否带有熄火保护装置、安装报警器、安装自动灭火装置、配备灭火器等进行检查。工作人员针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负责人及时整改。

  下一步,县住建局将结合“四进四查五到位强基保安行动”和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切实保障行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


  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长沙县启动2022年长沙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

  星沙时报讯(记者 吴涛 通讯员 汤武)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近日,长沙县正式启动主题为“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的2022年长沙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将持续至6月30日。

  活动期间,县住建局质安站将分别组织开展长沙县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观摩、“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安全主题教育培训、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执法大检查、“最美工地”评选、“十佳安全员”评选、“打非治违”有奖举报专题行等一系列活动。

  县住建局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提高全县建设领域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深入推进“四进四查五到位强基保安行动”和安全生产 “百日攻坚”行动,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全县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水平,促进全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作者:吴涛 易文卓】 【编辑:刘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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