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叉车作业!江背镇一企业被立案查处

  星沙时报5月25日讯(记者 罗展 通讯员 易芬)“您好,我们是江背镇应急管理办执法人员,请出示您的叉车证......”5月24日,江背镇应急管理办联合江背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应急管理部10号令重大事故隐患检查内容。

  执法人员在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一名年轻小伙正在进行叉车作业,随即上前询问。该小伙开始支支吾吾,说他还没有通过叉车司机考试,他用的是另外一位同事的叉车证。

  “你是否通过了考试,叉车证是否在合格期内?”检查人员当即向另外一名叉车司机询问道。该厂负责人终于承认了此名工作人员叉车证过期,而安排的另一名叉车作业人员并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事实。

  “叉车属于场内车辆,它属于国家明文规定的特种设备,法律规定必须配备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进行操作,你们使用未经培训、未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的人员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执法人员边说边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镇应急办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文书及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主要负责人立即组织整改,并到江背镇应急办接受进一步处理。执法人员提醒,叉车使用单位一定要配备取得相应资质的作业人员,注意作业证法律效力,不得无证作业,避免事故风险。在设备投入使用后,要做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并依据检验报告上的下检日期申请定期检验。

  下一步,江背镇将以更严标准、更实作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违规操作的行为进行严惩重罚、绝不手软,确保全镇安全生产稳定形势。


【作者:罗展】 【编辑:王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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