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不开工未覆盖裸土被罚5万元

  长沙县融媒体11月16日讯(记者 盛磊 通讯员 陈佳)近日,长沙县行政执法㮾梨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湖南鑫创安仓储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巡查时,发现其物流园东北角仓库建设工程用地上有大量裸露黄土未覆盖。

  经现场勘查,该处裸露黄土未覆盖面积达700平方米,且近期并无施工计划,执法人员当即要求工程方停止违法行为。

图为执法现场。县行政执法局供图

  执法人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五款规定: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目前,执法人员已依法立案,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二)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之规定,对湖南鑫创安仓储管理有限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

  事后,该公司积极配合整改,执法人员复查时,公司已对裸露黄土铺设了防尘绿网。

图为复查现场,涉事公司已对裸露黄土铺设防尘绿网。县行政执法局供图

【作者:盛磊】 【编辑:王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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