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4300多瓶假冒洗发水,商家售假将面临法律制裁

  星沙时报6月15日讯(记者 胡翊华 通讯员 陈志瑜)日化用品是老百姓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生活品,也是不法分子仿冒造假的重灾区。6月14日,长沙县市监局查处了一批假冒洗发水,涉嫌售假的商家将面临法律制裁。

  6月14日,长沙县市监局㮾梨市监所接到群众投诉,称其在㮾梨辖区发现一仓库内存放大量疑似假冒“海飞丝”“飘柔”洗发水。接到投诉后,㮾梨市监所迅速行动,立即组织以党员为骨干的6名执法人员开展日化用品打假专项行动,迅速到达现场开展检查,发现标称“海飞丝丝质柔滑型去屑洗发露”“海飞丝清爽去油型去屑洗发露”“海飞丝海洋活力型去屑洗发露”等6种型号产品共计2007瓶,以及标称“飘柔日常护理双效柔顺滋润洗发露”“飘柔日常护理双效洁顺水润洗发露”等3种型号产品共2316瓶。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其合法取得上述商品的相关采购发票等资料,不能说明上述商品的供货来源。

  执法人员联系海飞丝、飘柔等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打假人员进行现场鉴定。经鉴定,均为商标侵权商品。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了涉嫌商标侵权商品。根据注册商标权利人提供的《价格证明》,商标侵权商品的货值金额达数万元。

  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涉嫌售假的商家将面临法律制裁。

  据了解,今年以来,县市监局坚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不断创新方法,积极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探索“党建+监管”模式,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市场监管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执法效能不断提升,为维护公平开放、安定有序的市场环境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接下来,县市监局将继续坚持党建引领,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利欲熏心、制假售假的行为依法依规严管重罚,为广大消费者打造更加放心安心的消费环境。

  长沙县市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洗发水等产品时要从正规渠道购买,并保留好相关票证票据,以便维权。同时,也提醒广大商户朋友,商标侵权要追究法律责任,做生意要注意避免以下7种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


【作者:胡翊华】 【编辑:刘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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