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贷款如转公积金贷,如何设定抵押?

  长沙县融媒体11月16日讯(记者 罗展)“我是2017年5月在星沙购买了一套房,当时用的商业贷款买下的房子,现在想转为公积金贷款,是要拿到不动产权证后才能转吗?如果能转要怎么操作?”星沙市民王旭理近日就遇到了这样的困惑。记者针对这一情况咨询了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沙县管理部。

  王旭理告诉记者,前段时间新购买了一台车,当时首付了10万之后剩余的采用商业贷款,“想着现在有两份商业贷款要还,压力比较大,就想把房贷改为公积金贷。”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沙县管理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商业银行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借款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下,有两种方式:一是所购房屋设定抵押,二是本套房未取得不动产产权证时,使用其他房产设定抵押。

  如果是采用所购房屋设定抵押。申请人要先到银行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前还清,提供结清单、最后一次还贷回执、本套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到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沙县管理部办理。如果是采用其他房产设定抵押。申请人则需要提供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对账单和同意提前还清证明以及用于设定抵押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价值议定书》。

  该负责人提醒,申请人使用其他房产设定抵押的,该房屋需能在所购房屋行政区域内办理抵押,且不属于拆迁范围,房屋产权没有异议。未成年人的房产不能用作他房设定抵押(含共有产权)。此外,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须在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结清后30日内提出申请。

【作者:罗展】 【编辑:王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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