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物业项目经理备案制,项目经理必须持证上岗

  长沙县融媒体3月26日讯(记者 罗展 通讯员 张俏)今日,由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长沙县城乡和住房建设局和长沙县物业管理协会联合举办的长沙县物业服务项目经理人培训班开班,全县150多位物业项目经理参加。此次培训为期四天,培训后将进行考核,考核通过颁发湖南省物业服务项目经理人管理水平认定证书。

图为培训现场。供图

  根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物业管理服务实行项目经理人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服务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人。

  会上湖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行业党委委员、省房地产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宋泷作了开班动员并对本期培训班的目的和意义做了全面阐述。此次培训内容包含项目管理化和精细化管理、物业法律法规等方面。

  “本期培训可以增强全县物业服务企业竞争力,提升物业项目经理人专业能力。同时也可以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竞争力,提高物业服务项目服务品质,提高物业管理水平。”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王芳说,今年该局将实行物业项目经理备案制,项目经理必须持证上岗,其个人信息必须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作者:罗展 张俏】 【编辑:王璠】
星沙时报,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时报网友
登录后发表评论

星沙时报数字报

热点新闻

回顶部 到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