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助推和服务县域发展

  长沙县融媒体1月21日讯(记者 宋彬彬)岁月不居,时节如流。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长沙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真履职的一年。

  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忠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年共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11次,主任会议19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及其部门专项工作报告22项,组织开展视察、调研6次,审慎作出决议、决定10项,交办常委会审议意见1件,对3个部门的全面或专项工作开展评议,对10个部门的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对代表建议办理等5大类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圆满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1月18日,长沙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章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工作回顾

  领悟新思想,服务发展更加到位

  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将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落实县委决策部署有机结合,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4人次,推动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有效落实,联系帮促县人民医院等12个重大项目建设,紧扣“强南富北、民生立县、挺进五强”工作主线,联系和指导省农科院高桥基地乡村振兴试点项目加快推进,释放北部发展新活力,全力助推和服务县域发展。

  聚焦新矛盾,依法监督更具实效

  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将监督力量聚焦到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上,支持政府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形势;健全“四审”机制,审查规范性文件30件;组织代表开展评议,通过走访选民16000余人次,收集各类意见建议6400余条,促进129个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专题询问全县交通管理工作,围绕9个方面13个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对政府职能部门开展询问,有效回应群众关切,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顺应新期待,代表工作更富活力

  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新要求,按照“五个一”思路,深入开展“12345”代表主题活动,县人大代表累计进行审议发言351人次,提出合理化建议114条,参与公益行动952人次,走访选民16489户,全县26个代表小组共组织代表小组活动114次,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共收到代表建议114件,组织61名县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履职积分在80分以上的代表占比100%,代表工作水平提升。

  适应新要求,自身建设更为严实

  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将政治过硬、作风过硬、本领过硬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月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召开组织生活会,加强政治建设;修订《长沙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深入走访,听取民意,以实干为重提升工作,强化能力建设;积极配合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各项检查或调研,接待省内外各地人大来县考察39批次,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坚持以上率下,努力建设全面担负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

未来展望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长沙县人大常委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立足“两个机关”的定位,围绕县委“强南富北、民生立县、挺进五强”发展主线,依法行使监督权、决定权和任免权,努力在推进法治建设上有新建树、在服务改革发展上有新成效、在汇聚民心民力上有新作为,推动人大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气质更好、活力更足、特色更优的高颜值现代化强县作出新的应有的贡献。

  坚持党的领导

  奏响服务发展“主旋律”

  新的一年,县人大常委会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准确把握以“十个坚持”为主要内容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把人大工作置于“四个意识”的政治原则中去定向。

  坚持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建立健全落实中央和各级党委等文件的实施办法,制定《长沙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督促政府建立提请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的工作制度和应报告事项清单;积极探索将城镇建设等纳入县、镇两级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

  坚持严格按照机构改革的时序要求,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时提请代表大会补选人大常委会委员等;根据上位法修订情况,进一步完善《长沙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

  彰显担当作为

  增强依法监督“正能量”

  新的一年,县人大常委会将把履行监督权融入到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谋划,按照县委制定的战略目标,围绕“县区一体”的工作理念,紧扣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新部署,将振兴实体经济、推动乡村振兴、保护生态环境摆在突出位置,用监督实效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持续释放“在支持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的正能量。

  坚持和完善“一评二询三问责”的工作机制,进行专项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集中视察“专变”改“公变”重点民生项目,支持和监督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化解疑难复杂问题,回应人民群众对更加美好生活的期待。

  高度关注县、区防控化债工作;听取审议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和星城集团、临空集团工作情况报告,实现国有资产与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制定《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专家管理暂行办法》《镇街人大预算监督管理办法》,推动财经监督更加规范化。

  继续对常委会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监督,促推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创新探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事后监督机制,逐步探索“案件评析”“两官评议”等司法监督机制,不断增强法律监督质效。

  深入开展“司法公正长沙行”等活动,综合运用各种方式开展监督,督促解决一批实际问题,助推民本民生改善。

  优化服务管理

  构筑代表履职“大舞台”

  新的一年,县人大常委会将坚持把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不断丰富升级版“12345”主题活动的内涵。

  继续举办人大业务培训班,强化代表履职专题培训。出台《长沙县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和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拓展代表履职平台;进一步激活代表联络站的功能,积极探索人大代表参与接访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运行效率和操作便利性,努力把线上和线下两个平台打造成县域内各级代表的履职场所、学习园地和宣传阵地。

  提出一批高质量建议,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展现代表履职风采;加强对代表意见、批评、建议办理情况的督办,听取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继续开展重点建议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督促承办单位落实责任、解决问题。

  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管理中心作用,制定出台《长沙县人大代表履职经费使用暂行规定》,为代表履职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加强代表履职登记管理。

  加强自身建设

  培育人大工作“新动能”

  县人大常委会将坚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法治理念,不断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推动人大工作更加充满生机活力。

  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作用,及时完成机构改革后的“三定”方案,按新的要求迅速进入工作状态。

  规范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工作制度,发挥好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把关作用,严格按议事规则和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充分保障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民主权利。

  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着力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树立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形象。

  坚持实行镇街人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导镇人大规范代表大会和主席团的工作,督促镇人大及时报备规范性文件,授权街道人大工委对街道预算初步方案进行初审,并加强全过程跟踪监督。


【作者:宋彬彬】 【编辑:王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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