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尘土飞扬?环保责任莫忘!

  星沙时报12月21日讯(记者 肖若溪 通讯员 刘颖 汤帅)历经“双十一”、“黑五狂欢”、“双十二”,在几波购物狂欢后,想必很多人都开启了“吃土”模式,但是,没想到调侃着调侃着就变成了真“吃土”。近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查处两起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案。

  当天,行政执法局泉塘行政执法队队员巡查至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十路某新建工程项目工地时,向该工地的现场负责人徐某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进行检查。经查,该工程由湖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存在裸露黄土未使用绿网覆盖、雾炮机未开启、未冲洗路面等问题,导致工地内扬尘污染。执法队员对现场负责人徐某进行了普法教育,并要求其改正违法行为。

  无独有偶,在长沙县黄花镇,执法队员对某项目工地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场地内正在进行管道施工开挖土方的施工作业,施工现场由于未采取喷淋洒水、未开启炮雾机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导致扬尘污染,执法队员找到现场负责人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并要求其改正违法行为。

  以上公司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目前,行政执法局均立案查处。

【作者:肖若溪】 【编辑:吴家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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