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无牌无保险,这种“老年代步车”有危险

  星沙时报4月18日讯(记者 宋彬彬)日前,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黄花镇道安办在S103省道与石丰路交叉口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中途查处一起无证醉酒驾驶无牌、未按规定购买第三方责任保险的低速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令民警惊讶的是,当事驾驶人竟是一名六旬老汉。

  当日,民警执勤时发现一辆无牌“老年代步车”迎面驶来,于是将其拦下例行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人宋某浑身散发着浓烈的酒气,便对其进行呼气时酒精测试。经检测,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3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

  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宋某出示驾驶证时,他神色慌张,支支吾吾。于是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宋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车辆未经注册登记且未投保强制险。“爹爹!这种车安全隐患大,上不了牌,不可以上路,很危险的!你还没有驾驶证,还喝了酒,万一出了事,后果很严重的!”民警语重心长对宋某进行批评教育后,宋某后悔说道:“我以为这种‘老年代步车’可以随便开上路的,不要证件和手续,原来是办不了手续。”

  民警询问后得知,宋某当日早上驾驶无牌无证低速电动车约同朋友外出游玩,晚饭期间和朋友喝了约二两白酒,之后便驾车回家,没有想到刚出发不久就被民警查处。因醉酒后驾驶未经注册登记、未投保强制险的车辆属于违法行为,民警依法扣留其机动车,待血检结果出来后,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民警介绍,目前市面上的“老年代步车”绝大部分都不在工信部发布的《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登记范围内,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要求,不能办牌入户,是严禁上道路行驶的。老年代步车的驾驶员,绝大部分都没有驾照,没有受过系统的驾驶技巧和交通规则学习。由于老年代步车没有牌照,闯红灯、随意变道、逆行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频发,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查处、追责和赔偿难度都更高。

  长沙县交警提醒,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驾车数量飞速增长,但由于受到耐力、视力、听力、反应力、行动力等功能有所减退的影响,老年驾驶安全不容忽视,各位老年人出行最好以步代车或者乘坐公共车辆,如需骑乘电动车、摩托车,要注意佩戴好安全头盔,不超员超载、不逆向行驶,不随意变道、不加装遮阳伞,不饮酒驾车,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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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县无牌无证低速三、四轮电动车相关处理措施

  根据长沙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告》规定:严禁驾驶未办理车辆登记手续的低速电动车违法上道路行驶,违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长沙县在2022年4月15日前(为宣传劝导期)对于查扣的低速三、四轮电动车,要求驾驶人现场学习“致低速电动车驾驶员的一封信”,观看“低速电动车交通安全警示片”,签订“非法非标低速电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承诺书”,登记相关信息后予以口头警告后放行。

  2022年4月15日后,查获的低速三、四轮电动车,涉嫌无牌无证的,一律依法扣留车辆;扣留的车辆,经查验后符合机动车登记条件,或经相关检验鉴定机构依法鉴定后属于机动车,一律按机动车进行处罚;驾驶员无证驾驶的一律依法拘留;涉嫌非法营运的,在依法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后,一律移交辖区交通运输部门;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加强宣传曝光,向社会宣传“老年代步车”违规上路的危害,曝光“老年代步车”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引导群众不购买、不使用不合格的车辆。


【作者:宋彬彬】 【编辑:张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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