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建设不报建?2100平方米遮雨棚被拆除

  星沙时报4月21日讯(记者 尹理 通讯员 宋锋)“您厂区的遮雨顶棚,因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建,现在我们将对其进行拆除。”4月21日上午,长沙县东十二路某企业,黄花镇执法部门正对该企业内的近2100平方米遮雨棚进行拆除。

图为违章拆除现场。均为 尹理 摄

  “我们就在公司里面搭建遮雨棚,怎么就成违章建筑了?”企业所有人谭先生(化名)诧异道。谭先生告诉记者,企业从2015年开始进场施工,由于资金周转等原因,建厂之初,遮阳棚并没有同步搭建。这两年公司发展状态良好,为了方便工人出行,遮阳棚的搭建又推上了日程。

  “企业在原有土地上进行建设,需要向上级部门进行报批。”黄花镇拆控违办公室主任熊腾芳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规划区进行工程建设,建设单位必须向当地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我们之前建厂的时候,已经办理过了呀。”听到熊腾芳的解释,谭先生又询问到。“您的证件过期了。”熊腾芳说,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该在许可证规定期限内完成建设。如遇到工期推迟,应当向主管部门申请延期、停工等手续。“超过工期,要恢复施工,建设单位需要进行重新申请。”熊腾芳说。

  “你们的遮雨棚,不仅没有手续,还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例。”熊腾芳指着厂房间的遮雨棚说。记者在现场看到,该遮雨棚钢制骨架横跨两厂房之间,搭建彩钢之后,将会全部联通两座厂房。

  熊腾芳告诉记者,厂房之间的过道原本是属于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万一发生火灾,搭建的顶棚不仅会影响消防车通行,还会阻挡烟雾消散,影响工人逃生。“不仅如此,顶棚也会影响防火间隔,两个厂房之间因为顶棚的存在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造成更大的损失。”

  “安全生产最重要。今天就麻烦你们了,如果拆不完,明天我们自己接着拆。”听完熊腾芳的解释,谭先生表示将积极配合执法部门,早日完成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企业内部建设也要严格按章办事。”熊腾芳说,黄花镇作为长沙县经济发展重要一级,更要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对拆违控违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保障企业发展与生活环境同步提升。“我们将对任何违章建筑说‘不’!希望企业以此为戒,做到凡建必报,先报后建。”

【作者:尹理】 【编辑:刘果林】
星沙时报,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时报网友
登录后发表评论

星沙时报数字报

热点新闻

回顶部 到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