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人才政策22条在引进培育社会事业人才方面有哪些实招?

  Q10:县区人才政策22条在引进培育社会事业人才方面有哪些实招?

  A10: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打造与县区经济发展相匹配的教育、医疗、文化环境,更为迫切地需要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县区人才政策22条明确提出引进培优社会事业人才,是过去人才政策基础上的突破之举。

  一是对通过公开招考进入县事业单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60万元生活补贴,在县首次购房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二是对引进的名优校长、名优教师最高给予100万元生活补贴和10万元购房补贴;对引进的高校毕业生最高给予60万元生活补贴和10万元购房补贴。对新培育的优秀教育人才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补贴。给予名师工作室建设周期内最高3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每年选树一批名师、骨干教师,对获奖者分别给予1万元、8000元奖励。

  三是对引进的名院长最高给予250万元生活补贴和20万元购房补贴;对引进的学科带头人最高给予100万元生活补贴和10万元购房补贴;对引进的骨干人才最高给予60万元生活补贴和10万元购房补贴;对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最高给予30万元生活补贴和5万元购房补贴;对引进的高校毕业生最高给予60万元生活补贴和10万元购房补贴。给予名医工作室建设周期内最高3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加强卫生类重点学(专)科建设,五年内每年给予30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每年选树一批名医、骨干医师和优秀护士,对获奖者分别给予1万元、8000元、5000元奖励。

  四是对来县区设立工作室或创办企业的文创艺术类人才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省级非商业性常设赛事相关奖项或代表长沙县自费参加官方认定的重大文艺活动并作为典型推介的个人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补贴。每两年评选一次“星沙文艺奖”,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非遗传承人,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

【作者:】 【编辑:黄珂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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