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人才政策22条在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方面有哪些具体支持?

  Q11:县区人才政策22条在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方面有哪些具体支持?

  A11: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创新驱动实质是人才驱动。以才兴产,重在进一步发挥人才在引领创新创业中的创造力,县区人才政策22条策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支持:

  一是助推双创载体提质增效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科研技术平台,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配套奖励。对获得上级科技部门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10万元配套支持,有效期满被评为优秀的再给予50万元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配套奖励。

  二是鼓励设立离岸科创平台。对经县区备案冠名且孵化项目在县区实现产业化的离岸科创平台,最高给予200万元支持。

  三是鼓励参加科技类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5万元、20万元配套奖励。对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最高15万元、10万元、5万元配套奖励。对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最高5万元、3万元、1万元配套奖励。

  四是支持申报科学技术奖。对获得国家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150万元、30万元、15万元配套奖励。对获得省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配套奖励。

  五是鼓励设立校友办校友会。支持县域内省属示范性高中成立长沙县籍校友办,最高给予20万元/年工作经费补助。鼓励校友资源丰富的企业和机构设立校友会,经审批后予以授牌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活动经费支持。


【作者:】 【编辑:黄珂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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